第一章? 總則
??? 第1.0.1條 為防止和減少浸出制油工廠(車間)(以下簡稱浸出油廠)火災和爆炸的危害,保障浸出油廠職工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規范。
??? 第1.0.2條? 浸出油廠的防火安全,必須遵循國家的有關方針和技術法規,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積極采用先進的防火技術,做到安全生產,方便使用,經濟合理。
??? 第1.0.3條 本規范適用范圍
??? 一、新建、擴建、改建的浸出車間及其禁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備和電氣設施;
??? 二、溶劑貯罐與裝卸區;
??? 三、浸出車間物料輸入和輸出的設備;
??? 四、浸出油廠生產安全管理和安操作。
??? 第 1.0.4 條? 現有浸出油廠的廠房、生產裝備、電氣大修理、努力達到本規范的要求。
??? 第 1.0.5條? 浸出油廠的防火安全,除執行本規范的現定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二章? 廠房
??? 第 2.0.1 條? 浸出油廠生產建筑火災危險性的類別和耐火等級應符合表 2.0.1的規定。
生產建筑火災危險性的類別和耐火等級??? 表 2.0.1
第 2.0.2 條? 浸出車間與相鄰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2.0.2的規定。
浸出車間與相鄰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 表 2.0.2
注:防火間距應按相鄰建筑物外墻的最近距離計算。如外墻有凸出部分名的燃燒構件,則應從其凸出部分的外緣算起。
??? 第 2.0.3 條 浸出車間應獨立設置,并應在距離車間外墻壁 12m 以外設置高度不小于 1.5m的非燃燒實體圍墻,并應列為防火禁區。
??? 兩個以上浸出車間,可以設置在同一個防火禁區內。但浸出車間的廠房總占地面積不應超高過1500m2。
??? 浸出車間與相鄰車間(一、二級耐火等級)之一的外墻為防火墻、且較低一座廠房屋蓋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h時,其防火間距可減少,但不應小于6m。其相鄰一面禁區圍墻(只限一個方位)距離可相應減少,但不應小于6m。
??? 第 2.0.4條? 浸出車間與下述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下列規定:
??? 重要的公共建筑與文物保護區?????? 50m
??? 民用建筑???????????????????????? 25m
??? 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 30m
??? 廠外鐵路(中心線)?????????????? 30m
??? 廠內鐵路(中心線)?????????????? 20m
??? 廠內公路(路邊)???????????????? 15m
??? 變配電站(室)?????????????????? 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