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執行《中華任命共和國消防條例》,堅持消防結合的工作方針,廣泛開展防火宣傳,提高本單位職工和施工隊的防火警惕及責任感,推動群眾性防火活動的深入開展,切實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2. 易燃、易爆品要分類、專庫儲存,專人保管。保管使用人員要進行專業訓練,否則不準上崗。庫房離周圍建筑物要按規定留出足夠的距離,并要設置明顯的消防標志,配備有效的消防消防設施、器材。
3. 消防設施器材要布局合理、配備齊全,專人管理,專項使用,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及時更換和維修。
4. 施工用火要嚴格控制火源,確須明火作業時,必須填寫準許動火證,由主管消防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派人監督實施。
5. 凡生產需要臨時用電,必須由電工按有關規定安裝,嚴禁私拉電線,私接電源。
6. 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奮力搶救,認真追查處理。
7. 施工照明、設備、電源及消防措施,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拆。
8. 現場防護措施及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標志、警示牌,不準任意挪動或拆除。
9. 對于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工序,應及時糾正予以改正。嚴禁隱患沒消除的情況下,進行下一道工序或作業人員離開。
10. 每天各施工隊安全統一到消防負責處開“準許動火證”,并確實做好消防工作。
11.項目現場每天設置專人進行管理,施工現場設內外保安10人,進行安全24小時不間斷巡邏,如發生盜竊、火災、打架、其他治安事件,項目部負責人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控制住事態發展,并立即與當地派出所聯系,或撥打110進行報警。總之我公司一定加強施工現場治安管理,杜絕各種治安事件發生,保證施工現場治安的穩定。
廣東浩和建筑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