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嚴格遵守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消防專業知識,熟知“三懂、三會”內容,。不斷提高消防意識和預防、撲救火災的能力。
二、 熟知《分公司防火應急予案》,發生火情時,按照予案果斷處理。
三、 認真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維修和防火安全制度》。
四、 在貨場內動用明火作業前,必須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取得《動火證》,現場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后方能作業。
五、 現場確需明火維修作業時,由維修工組向技術室提出申請,由譚尚生負責提供經過車站安全科批準的《動火證》。
六、 維修作業中,嚴禁用汽油清洗另部件。
對作業中所產生的廢油脂、油棉絲等雜物做到及時清理,徹底消除火種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