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抓好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做好本施工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不折不扣地執行上級、局及公司的各項消防制度。
二、 消防安全工作要與生產同計劃、同檢查、同布置、同總結、同評比,在下達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下達書面防火安全措施。
三、 定期會同本項目保衛干部、防火員檢查本施工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漏洞和火險隱患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并研究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報公司保衛部。
四、 擺正生產與安全的關系,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五、 發生火災事故立即報警(電話:119),并報告公司保衛部,同時組織人員積極搶救,并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事故原因。
六、 臨建支搭,應符合防火要求,支搭前應經消防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支搭。
七、 嚴禁違反消防規定、野蠻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