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政府和上級有關業務部門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鄉、鎮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督促各部門、村民委員會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
三、根據季節特點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四、指導和監督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五、在農業收獲季節、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間、重大節假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采取防火措施,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六、及時總結、交流、推廣消防管理先進經驗,布置全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務,搞好年終總結,表彰防火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七、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八、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
九、對不執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