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安全穩定的良好發展環境,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秩序的順利進行,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組織實施,消防設施規劃要納入公司的統一布置。
二、公司消防安全領導黨小組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按規定購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有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防火安全工作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各部門要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每個人都要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性能,切實加強易燃易爆物的管理,采取措施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各重點防火部位要建立完善的防火措施,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強化用火安全,禁止在室內亂燒廢紙、垃圾等雜物。
六、強化用電安全,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電器、燃氣等用具的安裝、使用及線路架設要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私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七、任何班組、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責任,任何個人都有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八、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因不負責任造成火災隱患或者因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視情節給予罰款、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