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及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法規、條例、辦法、規定、指示和安排,對本村防火安全工作負全責。
(2)、組織本村防火員和村民組長開展防火工作,落實村防火安全領導組布置的日常和季節性農村防火任務。
(3)、在農村工作管理中,把防火工作和村委日常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發生火災事故,要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火災事故。
(5)、督導本村防火員根據村防火安全領導組的安排,積極開展本村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