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區隊的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實施。
2、電氣設備的檢查納入本區隊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檢查內容,與其他內容共同檢查。
3、電器產品、用具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
4、電器產品、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
5、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6、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操作人員和專職電工承擔。
7、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8、庫房內電線必須敷設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電氣線路和燈頭應當設在庫房通道上方,與堆垛保持安全距離。每座庫房的電源開頭箱應當單獨設在庫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護措施。
9、凡遇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要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