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班組長對本班組作業人員生產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2 )貫徹執行上級和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本班組作業人員制訂安全守則,以身作則,帶頭實施。
( 3 )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聽從管理人員的防火指導,制止違章操作,保證按正確方法施工。
( 4 )工作前必須先進入工地,對工地、工具、機電設備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堅持交接班制,并將注意事項向本班組作業人員交待清楚。對不能解決的問題,立即報告現場值班領導處理。
( 5 )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護、防暑用品,應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確使用。
6 )在工作期間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報告工地值班負責人,如情況緊急排除有困難時,應先通知工人撤離危險區后,再報告工地值班負責人處理。
( 7 )發生工傷事故,在積極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報告值班負責人或公司負責人。組織本班組員工協助調查、處理。負責對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處理。
( 8 )負責本班組作業人員進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堅持 “ 三工制 ” (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和周一安全活動。
( 9 )合理安排勞動力,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對不按時作息的人員要進行教育,以保證其休息,避免事故發生.
( 10)做好本班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 11 )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指令,必要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