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備各防火重點部位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除搶險防火外,不得用于與防火工作無關的方面。
二、各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員嚴加管理消防器材,注意維護保養、防凍、防潮、防損壞。
三、對無故損壞消防器材的人員,除照價賠償外,根據情節給與罰款或其它處分。
四、消防器材失效,要隨時報告保衛科及時更換。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防火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