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技術部負責人,根據國家頒布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級的指示決定,協助分工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的經理在本單位內組織和推動實現,并負責指揮安全員的工作。
2、生產技術部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監督車間加以整改,并監督各車間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3、生產技術部參加新建和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驗收。以施工中要加強監督,竣工時參加驗收,新產品投產前設備試車前的安全驗收,對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其實現。
4、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訓練;不斷提高全員防火和滅火水平;監督各單位對消防器材的使用、保養、管理、分配及消防器材的布局;追查處理火災事故。
5、財務部編制年度財務計劃時,應充分考慮消防計劃所須經費,列入財務計劃中,對消防安全臨時特殊措施需用的經費,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應及時編制追加預算。
6、綜合部根據已批準的防火安全措施項目,應及時購置和供應各種原料、設備、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