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消結合”的方針,服務中心內的每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隊員,都有責任搞好消防工作,各級骨干、主管更是消防工作的帶頭人,是消防工作的當然責任人,應負有如下職責:
一、依照服務中心及市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對管理區各地方,部門、人員進行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
二、進行消防宣傳教育,發動群眾,發動住戶,共同做好消防工作,消除火險隱患。
三、監督安裝、裝修、改建工程過程中執行防火規范的情況,并進行竣工驗收。
四、實行24小時監控,保證各項裝置,時刻處于良好狀態。
五、組織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六、配合市消防部門搞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七、對因失職引發的火災事故負間接或直接責任,直至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