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重點單位的公共娛樂場所應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了解消防法律法規,掌握本場所消防安全狀況和消防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
b) 提請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提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建議;
c) 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 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 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