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組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學校和各處室、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
(7)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嚴格管理。
(8)對教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9)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學校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學校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消防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