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組織(專職、義務消防隊)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二、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義務消防員應佩戴名簽,明確分工職責。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五、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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