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管人員必須具有毒品安全管理知識,毒品庫內不得存放生活用品,庫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2 收存和發放毒品,必須嚴格執行收發、登記、清點、檢查制度。
3 凡車間因工作需要領用毒品時,車間必須設專人負責領用,并應根據生產需用多少領多少,不得過多領取,領回后應馬上入槽,不準存放。保管員負責審核領料單,憑領料單發料。
4 臨時需要領用毒品,須經單位領導批準組長簽字,由使用人到保衛部門登記、蓋章后,保管員方可發放。
5 臨時領用毒品當天未用完部份,應及時交回倉庫。
6 毒品調出、調用單位必須執有毒品購買證,供應部門辦理調撥手續,保衛部門審批簽字后方可發放。
7 劇毒物品存放、保管及使用,必須嚴格手續,做到帳物相符。
8 倉庫發放和領用單位必須有倆人進行。倉庫保管員對領用者應嚴格按手續辦理,不符合制度規定保管員應拒絕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