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疏散標志的設置要求
1.1 疏散通道中,“緊急出口”標志宜設置在通道兩側部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的上邊緣距地面不應大于1m,如圖2所示。也可以把標志直接設置在地面上,上面加蓋不燃透明牢固的保護板,如圖3所示。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20m,袋形走道的盡頭離標志的距離不應大于10m。
1.2 疏散通道出口處,“緊急出口”標志應設置在門框邊緣或門的上部,如圖4所示A或B的位置。標志牌的上邊緣距天花板高h1不應小于0.5m。位置A處的標志牌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h2不應小于2.0m。
1.3 如果天花板的高度較小,也可以在圖4中C、D的位置設置標志,標志的中心點距地面高度h3應在1.3~1.5m之間。
1.4? 懸掛在室內大廳處的疏散標志牌的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0m,如圖5所示。
2 附著在室內墻面等地方的其它標志牌,其中心點距地面高度應在1.3m~1.5m之間。
3 懸掛在室內大廳處的其它標志牌下邊緣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2.0m。
4? 在室內及其出入口處,消防安全標志應設置在明亮的地方。消防安全標志中的禁止標志(圓環加斜線)和警告標志(三角形)在日常情況下其表面的最低平均照度不應小于5lx,最低照度和平均照度之比(照度均勻度)不應小于0.7。
提示標志(正方形)及其輔助標志應滿足以下要求:
室外設置的消防安全標志應滿足以下要求:
6.11.1 室外附著在建筑物上的標志牌,其中心點距地面高度不應小于1.3m。
6.11.2 室外用標志桿固定的標志牌的下邊緣距地面高度應大于1.2m。
6.11.2.1? 設置在道路邊緣的標志牌,其內邊緣距路面(或路肩)邊緣不應小于0.25m,標志牌下邊緣距路面的高度應在1.8~2.5m之間。如圖6所示。
6.11.2.2? 設置在道路邊緣的標志牌,在裝設時,標志牌所在平面應與行駛方向垂直或成80°~90°角,如圖7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