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難,一直是困擾消防部門的一大難題,隱患的改正工作消耗了消防監督部門大量的精力。根除這些火災隱患,使各行業甩掉包袱,大刀闊斧地投入到經濟建設的大潮中去,是消防部門的義務,更是全社會的責任。下面就重大火災隱患的形成、表現形式以及改正措施進行粗淺的分析。
一、重大火災隱患的形成原因及表現形式
重大火災隱患是指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引發火災的可能性較大或者發生火災時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等不安全因素的一種表現。
重大火災隱患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自身條件的限制,又有社會因素的影響;既有消防部門監督不力的因素,也有消防安全意識差的影響。有的單位領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對消防設施的投入缺乏足夠的考慮或者根本沒有考慮,工程預算留有缺口。加之開工倉促,資金不到位,待施工期間發現問題時,已形成事實隱患,難以解決。加之建設單位想方設法削減消防投入,免上或者緩上消防設施,造成先天性火災隱患。有的是設計單位消防專業設計人員缺乏,工程設計人員對消防技術規范的理解和執行存在很大差距,致使工程在設計階段留下了火災隱患。有的建筑工程未辦理消防審批審核手續,擅自施工,待施工發展到一定階段,發現違章時隱患已存在,很難整改。有的單位擅自變更建筑物的使用性質和土建結構,造成生產性質與建筑物等級不適應。還有一些“首長”工程,先開工,后辦手續,工程施工與消防監督脫節,造成火災隱患無法整改。有的消防工程中使用了不合格消防產品,或者是消防工程施工隊伍素質不夠,不具備施工資質,職業道德不好,給工程留下了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維修;或者工程使用單位不懂設備使用技術,造成設備停用、故障運行、擅自拆裝,使消防工程形同虛設,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重大火災隱患的表現不一,形式各異。表現形式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部分單位領導對消防工作的熟悉和重視程度不夠;工程配套消防設施不全或者存在嚴重問題;工程內部防火布局不合理;工程自動消防設施有缺陷,功能不完善,使用單位消防工程管理跟不上等。
二、改進并加大整改重大火災隱患的措施力度
對于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必須從根本入手,充分發揮政府、社會、業務主管部門和隱患單位的職能和主觀能動性,采取可行措施消除重大火災隱患。
1、政府加強領導和協調,確保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進行。
重大火災隱患的改正工作是一項艱巨而又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在政府的直接領導下開展這項工作,才能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才能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因此成立由政府領導掛帥并吸收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重大火災隱患改正工作行政領導小組是確保整改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一環。政府行政領導與隱患整改單位簽訂《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書》和《防火安全責任書》,明確整改責任。同時成立專家小組對火災隱患的狀況及整改方案提出意見,組織論證。根據專家小組的論證結論,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整改方案,出臺相應的實施辦法,從而使該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下去。
2、消防部門要嚴格執行消防監督職能,采取一切必要的強制措施,確保隱患如期得到整改。
消防監督部門是重大火災隱患的發現者和整改工作的直接參與者。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消防監督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監督程序和《消防法》、《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嚴格監督整改。按照重大火災隱患難易程度,確定合適的改正期限,準時進行復查。逾期無正當理由拒不改正的,按照法律規定,給予經濟或行政處分。造成重大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多方籌集資金,為整改工作提供經濟保障。火災隱患能否被及時整改,說到底是資金問題。資金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會迎刃而解。行政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職能,定期檢查改正情況和資金的到位情況。要嚴格審查未整改單位的新開工項目,對隱患單位申報的項目,給予緩辦或不予立項。政府可出面協調,金融部門提供貸款幫助,確保隱患得以整改。
4、在隱患未整改期間,要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把火災危險性降至最低限度。要層層落實防火責任制。確保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處處有人管,重點部位、重點崗位要“死看死守”;要經常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安全素質,把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抓緊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