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貯存安全的一般要求
爆炸性物質倉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性物質.如起爆器材和起爆藥劑不得存入已經存有爆炸性物質的倉庫內;一切爆炸性物質,不得與酸,堿,鹽,氧化劑以及某些金屬同庫貯存.黑火藥和其他高爆炸品也不能同庫存放.
爆炸物箱堆垛不宜過高過密,堆垛高度一般不超過1.8m,墻距不小于0.5m,垛與垛的間距不少于1m.這樣有利于通風,裝卸和出入檢查.
爆炸物箱要輕舉輕放,嚴防爆炸物箱滑落至其他爆炸物箱或地面上.只能用木制或其他非金屬材料制的工具開啟爆炸物箱.
2.貯存倉庫及其防火
地板,應該是木材或其他不產生電火花的材料制造的.如果倉庫是鋼制結構或鐵板覆蓋,倉庫則應該建于地上,保證所有金屬構件接地.
照明,應該是自然光線或防爆燈,如果采用電燈,必須是防蒸汽的,導線應該置于導線管內,開關應該設在倉庫外.
溫濕度控制,采用通風,保暖措施,夏季庫溫一般不超過30℃,相對濕度經常保持在75%以下.
周邊環境,周圍不得堆放用盡的空箱和容器以及其他可燃性物質.倉庫四周8m,最好是15m內不得有垃圾,干草或其他可燃性物質.如果方便的話,倉庫四周最好用防止雜草,灌木生長的材料覆蓋.
火源,倉庫周圍嚴禁吸煙,燈火或其他明火,不得攜帶火柴或其他吸煙物件接近倉庫.嚴禁非職能人員進入倉庫.
3.貯存倉庫的位置和安全距離
位置:爆炸性物質倉庫禁止設在城鎮,市區和居民聚居的地區.
安全距離:與周圍建筑物,交通要道,輸電輸氣管線應該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爆炸性物質倉庫與電站,江河堤壩,礦井,隧道等重要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60m.爆炸性物質倉庫與起爆器材或起爆劑倉庫之間的距離,在倉庫無圍墻時不得小于30m.在有圍墻時不得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