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許多地區還沒有真正形成統一的公共安全實體機構,有的只是分類別、分地區、分部門的單一災害處置機構,而各種災害往往具有群發性和鏈狀性的特點,因而,現有的單一災害處置模式已很難應對日益嚴重的社會災害。一旦災害突如其來,只能臨時組建災害處置指揮機構,資源和信息在短時間難以實現有效的整合,往往容易貽誤救災的黃金時間。為此,建立體制完備、高效運行的社會公共安全應急救援機制,已成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穩定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 完善公共安全的領導機構。目前,社會公共安全體系除要應對自然災害襲擊外,還要把緝毒、打擊走私、防范信息災害和重大疫情以及遏制恐怖主義和各種犯罪活動作為重要內容。因此,建立一個權威高效、以防災和反恐為重點的公共安全領導機構,成為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保證。譬如,可以由各地民政或公安部門牽頭,并與當地駐軍、人防、消防、抗震、核化救援、防訊、道路交通安全、電信廣播等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城市原來的社會應急聯動網絡的基礎上拓寬職能,建立社會公共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便與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當地軍事機關及時溝通,處置各類非戰爭災害的襲擊,為公眾救急解難。當然,已有民防機構和組織的城市或地區,也可以民防部門為主來構建聯合領導機構。 構建公共安全應急救援體系。應盡快制定緊急救援預案,進一步健全災害緊急救援的協調機制,以便在災害救援的第一時間,及時組織救援人員和物資到達災區實施緊急救援;建立應急災害撥款機制,加大災害救援、消除災害后果和災后恢復的經費保障力度;完善災害預警偵測報知系統,加大預測、監視和預警、報知及探測等裝備器材和手段的高科技含量,合理選擇監視點及其布局,完善災害信息處理和災害評估系統;完善救援裝備器材保障計劃體系,更新設備設施,計劃和落實好各種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預留、儲備工作,尤其是緊缺救災物資的儲備,同時要嚴格救援裝備器材的管理,適時搞好救援裝備器材的補充;吸引民間資本,建構城市緊急救援力量系統,形成群眾防護組織、民防救援專業隊伍、民防應急救援防護隊伍、民防技術專家隊伍、災害心理防護專業隊伍和民兵高技術專業隊伍等專業或非專業的救災服務體系;以社區為依托,培訓組織具有救災能力的志愿者隊伍,形成“多位一體”的應急救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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