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消結合”巡防工作是探索社會化消防警務勤務新機制的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這項工作在9月18日召開的全省探索社會化消防警務新機制有效預防火災工作座談會上受了部消防局、省總隊領導的充分肯定。但在實踐過程中,有相當一部分官兵對“防消結合”巡防工作的執法主體、資格、下發法律文書效能等相關法律問題存在疑惑,使深入推進此項工作受到制約。下面,筆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從法理的角度對“防消結合”巡防工作的執法主體、資格、下發法律文書等相關法律問題作疏淺的分析,與大家探討。
一、關于巡防工作小組執法主體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明確賦予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本地區實施消防監督管理的職能。巡防工作小組成員由消防官兵組成,都是公安消防機構的人員,其巡防是代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因此其作為執法主體是合法的,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消防監督檢查,下發相關法律文書,開展消防宣傳和“六熟悉”工作等。
二、關于巡防工作小組成員執法資格問題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73號令)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消防機構從事消防監督檢查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崗位資格,持證上崗”,本條是對公安消防機構內部從事消防監督檢查的人員的管理要求,目的是要求從事消防監督檢查人員要具備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在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時具備發現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開展消防宣傳,督促、指導社會單位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和糾正違法行為的能力,從而幫助單位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員工消防安全素質和自防自救能力,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防止監督檢查不到位,放任了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因此巡防工作小組成員只要經過相關業務培訓,掌握了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具備了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宣傳的能力,通過上級認可,是可以代表支隊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能的,其檢查行為完全是合法的。另外,對單位進行巡防并不降低對單位的依法監督,不代表消防監督人員不再需要進行依法監督檢查。巡防是對消防監督人員檢查頻次的一個補充,是監督檢查工作的加強和完善。
因此,各巡防工作小組成員平時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法律規范,積極參加崗位資格考試,更好得滿足部隊管理的要求。
三、關于巡防工作小組成員辦理消防行政處罰案件問題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消防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條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處罰,由公安消防機構裁決。因此,巡防人員可以依法辦理相關行政處罰案件?;谘卜廊藛T目前的法律知識和辦案經驗考慮,巡防人員暫不辦理一般程序案件;巡防人員辦理當場處罰案件時,應針對那些情節簡單、事實確鑿、當事人無異議,并有法定依據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實施。實施過程中還應告知當事人享受的權利,填寫預定格式并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根據江蘇省實際,目前可實施當場處罰的有:1、依據《消防法》給予警告的處罰;2、依據《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給予人員密集場所經營管理人(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場所)一千元以下、給予個體工商戶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五十元以下罰款的處罰。當場處罰一律不得當場收繳罰款,必須督促當事人自收到當場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銀行自行繳納罰款。
四、關于巡防工作小組在實施消防監督檢查中下發法律文書問題
(一)城區巡防工作小組在巡防中,發現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或者使用期間存在安全出口上鎖、堵塞疏散通道(包含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覆蓋(遮擋)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防火卷簾下擺放物品、常閉防火門常開等習慣性違法行為時,可以依據蘇公消[2006]1號《關于整治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習慣性”違法行為的通知》精神,下發固定格式和內容的專項《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和《消防安全保證書》,如支隊或大隊、派出所在12個月內已下發過專項《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可直接下發專項《復查意見書》,次日移交原下發專項《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機關;如發現埋壓、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車道或者擅自停用、拆除、挪用、關閉消防設施違法行為時,則填寫固定格式的《現場檢查筆錄》、拍照取證,次日,移交消防監督檢查人員;發現其他不能當場改正的違法行為時,則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ǘ┺r村地區(按《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界定)巡防工作小組在巡防中,發現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或者使用期間存在安全出口上鎖、堵塞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覆蓋(遮擋)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人員密集場所工作人員不具備基本消防知識(技能)等“習慣性”違法行為時,應依據《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責令改正或參加消防教育培訓,并實施當場處罰,下發《當場處罰決定書》,次日移交本級監督機關;如發現埋壓、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擅自停用、拆除、挪用、關閉消防設施的違法行為時,則填寫固定格式的《現場檢查筆錄》、拍照取證,次日,移交消防監督人員;如發現其他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時,則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ㄈ┭卜拦ぷ餍〗M應對自己下發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應自整改單位改正期限屆滿次日起4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自復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制作并下發(送達)《復查意見書》。也可以根據上級機關的指示對其他巡防小組或監督員下發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實施復查,下發《復查意見書》。根據上級指示實施的復查,《復查意見書》應于復查次日及時移交上級機關。
管道疏通機的安全使用方法
市場上管道疏通機有很多品牌,價格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防護安全性參差不齊。由于管道疏通機是在污水潮濕環境下工作,所以用電安全防護尤其重要。國家CCC認證范圍沒有包括管道疏通機,所以采購管道疏通機時應注意電機等電器元件是否有安全認證(如CE認證、UL認證、GS認證等),或整機防護等級標準。必要時應向銷售商索取電器元件認證傳真資料。?
實際疏通作業時應注意以下內容:
1、電源線插頭應選用直插式,以便在遇到意外時可以盡快斷電。
2、避免電機接觸污水等。
3、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4、使用完畢后應將疏通機保存在干燥的地方,避免長期保存在潮濕的環境中。
5、定期保養檢查管道疏通機,確保安全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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