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用點技術措施
1.接地與接零
(1)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線中,必須采取TN-S 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
(2)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或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3)保護零線應與工作零線分開單獨敷設,不作它用,保護零線PE 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
(4)保護零線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配電線路中間和末端至少三處作重復接地,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
(5)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設間距不大于12m 時,采用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采用絕緣鋁線截面不小于16m;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為截面不小于2.5m 的絕緣多股銅線;
(6)電氣設備的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軌道、金屬操作臺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金屬門等均應用保護接零;
(7)供電電力變壓器中性點的直接工作接地電阻值應不小于4Ω,保護零線重復接地電阻值應不小于10Ω。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3.配置漏電保護器
(1)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配電室)和開關箱至少配置三級漏電保護器;
(2)漏電保護器應選用電流動作型,一般場合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乘積的極限值為30mA.s;
(3)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的選用應與動力設備的容量大小、相數等實際情況相適應、相配合,如三相電動機則應選用參數匹配的三相三線的漏電保護器;照明用電必須與動力用電分開,照明應選用單相二線的漏電保護器。
(4)開關箱按三級設置:即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開關箱距離機具不能超過3m,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3.外電保護
(1)建筑物(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最小安全操作距離:電壓1kV 以下為4m;電壓1kV~10kV 之間為6m;
(2)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電壓1kV 以下為6m,電壓1kV-10kV 之間為7m;
4.配電系統
(1)所有的電線架設都必須使用電桿、絕緣夾、橫擔等,按規范要求架設;
(2)開關電器及電氣裝置必須完好無損;
(3)開關電器及電氣裝置必須裝設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
(4)帶線導線與導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絕緣包扎,帶電導線必須絕緣良好;
(5)帶電導線嚴禁搭、掛、壓在腳手架或其他物體上;
(6)配電箱與開關箱應作名稱、用途、分路標記;配電箱、開關箱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
(7)電箱內部及其周圍臨近區域不得有雜物、灌木和雜草等;
(8)室外用電嚴禁拉設使用花線,嚴禁使用銅線或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使用,嚴禁工人宿舍內亂拉電線、插座、燒電爐、電飯煲;
5.電器檢修
電氣裝置應定期檢修,檢修時必須做到:
(1)停電;懸掛停電標志牌,掛接必要的接地;
(2)由相應級別的專業電工檢修;
(3)檢修人員應戴穿絕緣鞋和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組織和專人統一指揮。
6.照明
(1)在夜間施工或自然采光的場所、料具堆放場、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宿舍等設備采用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2)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行燈電壓不超過36V,燈具離地面高度底于2.4m 等場所照明電壓不大于36V。潮濕及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照明電壓不大于24V;
(4)根據需要設置警衛和紅色信號照明和事故照明,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的前側,并配備電源。
(5)對各類用電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培訓。
二、 安全用電組織措施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
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載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從臨時用電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建立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5)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并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6)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月要按照JGJ59-99《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
(7)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輔以必要的獎懲。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經過考核合格者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隨意串崗。
(9)強化安全用電領導體制,改善用電技術隊伍素質。
三、電氣防火技術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換各種保護電器,對電器和設備的過載、短路故障進行可靠的保護。
(2)在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使用火源。
(3)裝置相對集中的場所,如變電所、配電室、發電機室等配置絕緣滅火器材等,并禁止煙火。
(4)加強電氣設備相間和相地間絕緣,防止閃爍。
(5)合理設置防雷裝置。
四、電氣防火組織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強腐蝕介質管理制度。
(2)建立電氣防火責任制,加強電氣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制,并設置禁止煙火標志。
(3)建立電氣防火教育制,經常進行電氣防火知識教育和宣傳,提高各類用電人員電氣防火自覺性。
(4)建立電氣防火檢查制,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強化電氣防火領導體制,建立電氣防火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