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是近年來出現的新名詞,但隨著群租群體的不斷擴大,群租房引發的各類治安和消防問題日趨突出,群租現象也越來越受到各級政府、媒體和廣大居民的關注,也成為當前消防工作面臨的一個嚴峻課題。筆者結合自身在工作中了解的出租屋消防安全現狀和參與群租房綜合整治的感受,試圖從法律法規、機制建設等方面對此進行一些粗淺的探討,與廣大同行交流。1群租產生的背景1.1定義居民或村民住宅類房屋在租賃過程中,承租方為不特定的若干人,在一戶內形成一個群體居住的租賃方式。1.2產生背景群租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也是房屋租賃市場新的表現形式。近年來,隨著工業經濟的迅猛發展、城市的快速擴張和國家政策的宏觀調控,一方面,大量農村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外來務工人員涌入城市,造成城市流動人口激增。另一方面,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規劃調整,大量以投資為目的的商品房短期內難以售出獲利。于是,受租賃市場上高額利潤的驅動,部分房屋擁有者和房產中介將空置的房屋轉售為租,并將整體的大空間住宅分隔成多個獨立的小空間,分別出租,以獲取利益最大化。同時,城市的擴張也使城市周邊的農村獲得了擴展的空間。農民耕地被征收,但供居住的宅基地依然保留,形成了"城中村"。城市的土地是國有土地,而"城中村"的土地仍然保留著農村集體土地的屬性,村中大部分居民以失地、下崗困難和生活無保障為由,擅自非法占地建房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或破墻開門開店用于經營。而外來務工的低收入群體為了降低生活成本,緩解房租所帶來的經濟壓力,大多選擇“群租”的方式合伙租房。對于房東和房客來說,他們是雙贏的,群租理所當然成為了雙方需求的結合點,這是這個現象出來的原因。正是這個原因使“群租”現象逐漸出現并呈愈演愈烈之勢,目前已成為一個社會突出現象,成為了輿論關注的新焦點。2群租房的分類2.1按建筑類別分按建筑類別,“群租”主要以兩種形態存在,一是大居室“分割型”群租棗中高檔住宅區內的簡裝修房分割成若干間,以閣間形式逐一出租。二是村民住宅違章連體搭建出租。前種形式是在100平米左右的房間內居住了十幾至二十幾人不等,人均面積一般都不到7平米。后種形式是房東直接搭建小面積房間,村民在自己的主體建筑外圍擴張搭建附體建筑,該類建筑大多2-3層,底層多帶有商鋪,每個房間10-15平方左右,設獨立進出的門或走道,房內煮食與休息在同一區域,底樓房屋作店面出租,形成人氣混居和住宅與營業性場所互通的局面。2.2按建筑物使用性質分按建筑物使用性質,出租屋可分為三大類型:一是員工集體宿舍。由用工單位以單位名義租借房屋,由單位出資為單位職工提供住宿場所。二是地下旅館。有專人或者專業機構在全市范圍內尋找房東,把零散的房源做成地下的旅館,有專人來管理,收取租金,未經工商注冊,屬非法經營;三是多戶集中居住。以家庭為單元,至少在三戶以上,多的甚至于十幾戶。四是“三合一”場所。為滿足群租戶集中區域人員的生活需求,借用村民住宅從事經營活動,同時也用作居住場所,形成集經營、住宿、炊燒于一體的“三合一”場所。3群租房的消防安全隱患由于大部分出租屋承租人員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缺乏,加上出租屋經營者消防安全管理“缺位”,致使當前城鄉出租屋火災隱患叢生,使出租屋昌漸成為火災事故的“重災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波及多戶,隨之而生的經濟糾紛也非常復雜,一旦處置不當,極容易引發群訪群訴。3.1居民住宅群租房的消防安全隱患一是群租導致居住人口密度過大,火災危險性增加。一旦有其中一戶發生火災,將會直接蔓延至同室的其他住戶,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容易引發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二是電氣線路過負荷。眾所周知,居民住宅內的電路設計是按照常規居民住戶的標準來設計,而一套房內住四、五家甚至更多住戶,就很容易造成電器負載狀況的產生,導致火災的發生;三是使用大量可燃、有毒材料進行分隔,一來使火災荷載增加,發生火災的概率上升,二來一旦發生火災有毒的煙氣很容易引發人員窒息死亡;四是群租房內租客的流動性相對較強,人員成份復雜,難以進行有效管理,一旦發生沖突,可能引發火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