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建立防火責任制,職責明確,按規定設專職防火干部和專職消防員,建立防火檔案并正確填寫。
2.按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有專人負責,訂出教育訓練計劃和管理辦法。
3.重點部位(危險倉庫、油漆間、倉庫、木工間等)必須建立有關規定,有專人管理,落實責任,按要求設置警告標志,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4.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按規定劃分級別,明確用火審批手續,并有監護措施。
5.一般建筑各樓層、非重點倉庫及宿舍,明確用火審批手續,產并有監護措施。
6.焊割作業應嚴格執行"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7.危險品押動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和審證,做到持有效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