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企業的生產設備主要有煉膠、壓延、擠出、成型、硫化、鍋爐、冷凍、壓縮、高壓配電、水循環、污水處理等公用配套設施,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橡膠,對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很高,特別是檢修過程中的動火管理是關系到員工的人身安全和企業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因受內部介質的壓力、溫度、腐蝕等作用,或因結構、材料、焊接工藝等先天缺陷,在生產過程中隨時需要搶修,電焊、氣割、塑焊等動火十分頻繁,平均每天動火都有,時間緊、任務重,工作中容易出現馬虎和紕漏。如果不能嚴格執行動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監控等措施,就會引起火災、爆炸、灼傷和中毒等事故,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員工的人身安全。2007年8.8煉膠一起火災事故就是教訓
動火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的目標是兩個確保:一是確保動火設備內部沒有易燃物,二是確保動火設備周邊沒有可燃物。要做到兩個確保,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正確認識動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針對一個需要動火的設備,一定要清楚設備內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物料的危險特性,采取以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是將動火物件移動到固定動火區動火
為便于管理,規定各維修間劃分一個區域作為固定可動火區。凡可拆卸并有條件移動到固定動火區焊割的物件,必須移至固定動火區內焊割,從而減少在生產車間或廠房內的動火工作。 固定動火區也必須做好相應的安全對策:要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作業區周圍要劃定界限,設立警示牌,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二、是審批
由生產車間和動火部門或保衛科負責人對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是生產設備內部和周邊環境及地溝是否確保沒有可燃物。由維修項目負責人或維修項目助理到保衛科管理部申請動火作業證。保衛科管理部的安全消防管理人員應該到現場核查,符合動火條件予以批準,不符合動火條件要說明情況落實重新清理現場的措施。
三、是動火
動火人要查驗動火證并熟悉作業現場情況。如不符合動火條件,有權拒絕執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在動火過程中要及時觀察周邊環境變化,如有異常立即停止動火并報告。
登高焊割動火是離開基準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焊接與切割的作業(含周邊有坑、槽、溝和斜坡)。主要是鍋爐和車間外部管架上動火。高處焊接與切割作業將高處作業和焊接與切割作業的危險因素疊加起來,增加了危險性。其安全問題主要是防墜落、防觸電、防火、防爆以及其個人防護等。因此,高處焊接與切割作業除應嚴格遵守一般焊接與切割的安全要求外,還必須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業應避開低壓電源線;不可避開時,上述線路必須停電,并在電閘上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告牌;焊割前并應明確告知監護人在情況緊急時立即切斷電源或采取其他搶救措施;登高進行焊割作業者,衣著要輕便,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要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不能用耐熱性差的尼龍安全帶,而且安全帶應牢固可靠,長度適宜,高掛低用;在高處進行焊割作業時,為防止火花或飛濺引起燃燒和爆炸事故,應把動火點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點;對確實無法移動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例如用彩鋼板或防火毯覆蓋遮嚴;在允許的情況下,還可將可燃物噴水淋濕,增強耐火性能;高處焊割作業,火星飛得遠,散落面大,應注意風向風力,用水管及時澆滅濺落的火花;對下風方向的安全距離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大,以確保安全。還應注意相近車間的地溝中有無監時流動的廢油。
四、是監火
監火人必須是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崗位工齡,懂生產操作規程,懂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報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責任心強,動作敏捷,站在便于觀察周邊情況和便于撲滅濺落火花的位置。配置二臺以上的滅火器,備用澆滅火花的水桶。戴好安全帽和防護眼鏡。監火期間不得離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況需短暫離崗必須落實人員臨時代替。較大危險崗位監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五、是清掃與驗收
動火結束后,監火人要會同動火人清掃動火現場,防止有遺留火種。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離開現場,并及時向使用車間或項目負責人報告任務完成情況。
六、是非正常情況不動火
在雨、雪、濃霧天氣,夜晚,六級以上大風,重要節假日,高溫季節中午室外動火,如果不是生產非常急需,原則要求不動火。在動火過程中如有登高,進罐作業還要按規定辦理登高作業證,進罐作業證。
動火管理是一個動態的全過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切實掌握橡膠企業檢修過程中安全生產動火管理的安全技術措施知識,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綜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橡膠企業全體員工人身安全和企業財產的安全,為橡膠企業的快速穩定發展打好扎實的基礎。
設備管理部
莊超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