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小城鎮及農村瓶裝液化石油氣需求量逐年增加,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經營使用范圍也就越來越廣泛。然而,一些城鎮消防設施落后,以小城鎮和農村為主要使用對象的群眾缺乏必要的消防知識,安全意識淡薄以及消防執法部門警力不足、監督不到位等原因導致了對這些地區瓶裝液化石油氣管不完,管不了,從而使瓶裝液化石油氣火災日益嚴峻和突出。現就如何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在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監督與管理工作談幾點看法:
??? 一、液化石油氣性質概括:
??? 液化石油氣是一種易燃易爆氣體,組成為丙烷(C3H8)、丙烯(C3H6)、丁烷(C4H10)、丁烯(C4H8)等,爆炸濃度極限為2.25—9.65%,爆炸最小點火能量為0.26mJ。具有燃燒、爆炸性,預混燃燒時形成化學爆炸,爆炸威力大,危害性大,1Kg液化石油氣爆炸相當于6—10KgTNT。
??? 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內充裝液化石油氣,使用管理不當時極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按照充裝量劃分,民用液化石油氣鋼瓶有10公斤、15公斤和50公斤三種規格,較為常用的是15公斤規格的鋼瓶(代號為YSP-15)。這種鋼瓶屬有縫焊接壓力容器,由上、下兩個鎮靜鋼封頭沖壓成型的,經中間焊接組裝而成。焊接成型后經整體熱處理,消除了殘余應力,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爆炸。萬一爆炸,也不會產生過多的碎片。鋼瓶容積為35.5升,灌裝容積只占85%,允許灌裝15公斤,設計工作壓力為16公斤每平方厘米,壁厚2.5毫米,水壓試驗壓力為2.35兆帕,水壓爆破壓力為11.76兆帕,氣密性試驗壓力為15.68兆帕,角口徑為13毫米,出氣口口徑為10毫米,與減壓閥連接處口徑為22毫米。
??? 液化氣體泄漏后,蔓延擴散速度快,處置難度大,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998年3月5日西安液化氣泄漏爆炸,造成12人死亡、30多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477.8萬元。液化氣體泄漏后,救援組織可采取關閥斷料、堵漏、稀釋、輸轉、點燃等戰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置。
??? 二、液化氣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 (一)經營場所簡陋,安全設施不到位。
??? 目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由于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經營對場地規模要求不高,投資少,風險小,于是個別業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在無任何消防安全措施,消防設施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擅自經營液化石油氣或私下暗中經營,加之貯存液化氣瓶的房屋,耐火等級不夠,照明燈具不防爆,電線私拉亂接,無必須的消防器材,有的業主還公然在經營瓶裝液化氣的門市內從事副食、衣物、電氣維修等經營活動,致使各種安全隱患大量滋生。
??? (二)經營使用者安全意識淡薄。
??? 瓶裝液化氣的經營多在鄉鎮,業主的文化素質普遍低,缺乏應有的消防安全常識,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對液化氣的危險性及氣瓶的構造不了解,盲目蠻干的現象普遍存在,消防執法人員在對液化石油氣安全檢查中發現,有的經營點與焊接門市相臨,焊接火花隨時可能引起液化氣火災,消防監督部門不得不聯系有關部門及時關閉該經營門市,另擇經營地點。
??? (三)經營市場不規范,非法經營無序競爭嚴重。
??? 液化石油氣是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級階段,經營市場不規范,個別經營業主為了達到偷、逃稅費的目的,暗中非法經營,由于瓶裝液化石油經營的靈活性,加之監管部門人力不足,出現了你來我走的現象,使安全管理工作無法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