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人們消費和娛樂的小型人員密集場所快速發展起來,規模從幾十平方米到幾百平方米不等。但由于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嚴重滯后,存在較為嚴重的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迅速,人員疏散困難,也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結合工作體會,筆者試就小型人員密集場所的特點、存在的火災隱患及防治對策。
??? 第一節 小型人員密集場所的特點
??? (一)建筑使用性質變更頻繁。酒吧、網吧等小型人員密集場所很少有獨立的建筑,經營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個局部位置進行裝修和改造,經營者大多為個私業主,自由化程度較大,一旦遇到競爭激勵或經營不理想的情況,往往直接采取租賃或轉讓的手段,建筑改建、內部裝修建、布局變化頻繁出現。
??? (二)建筑面積不大。此類場所一般為幾十或幾百平方米不等,大多設置在建筑底層,樓層高度4至5米。為充分利用空間,租賃戶或經營戶將樓層分隔成兩層,有的甚至在中間形成一個小中庭,往往容易造成安全出口數量不足,人員疏散困難。
??? (三)小型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品種和項目的多樣性。酒吧、網吧、卡拉OK房、美容美發店、茶藝樓等應有盡有。
??? (四)裝修相對高檔化。由于商業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顧客而贏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傳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纖維織品等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修,直接導致火災荷載大幅度增加。
??? (五)缺乏防排煙設施。有的在居民區的小型密集場所,為不“擾民”,不引起群眾對“噪音”的投訴,把窗戶封塞;有的為防盜,也把窗戶封塞,這樣就把房間變成了無窗或固定窗扇的房間,但經營者根本沒考慮防排煙而設置防排煙設施。
??? (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設置的門多數是推拉門、轉門等,門向內開啟,而且有的還在門口1.4米范圍內設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寬度不夠。
??? 第二節 小型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的突出問題
??? (一)未經消防審核驗收,留下先天火災隱患。《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也明確規定了建筑物頂棚、墻面、地面等部位以及窗簾、帷幕等裝飾織物必須滿足燃燒性能等級的要求;《消防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或開業前,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開業。然而很多小型人員密集場未經審核,擅自改變建筑物或場所的使用性質;有的不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有的驗收不合格也投入使用。
??? (二)著火源多。酒吧、網吧等小型人員密集場所為了經營需要,采用各類形式不一的照明和音響設備,且數量多、功率大,連接的電氣線路多,一旦線路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長期使用必然會出現相關問題。有些燈具表面溫度很高,若與塑料、纖維織品等可燃易燃材料靠近極易引發火災。在這類場所為增加氣氛,或前來消費的人需要開派對、慶祝生日時,經常采用點蠟燭等慶祝手段,且抽煙人員較多,煙蒂隨處可見,有的還設置了煮小吃的廚房,使用明火,極易引發火災。
??? (三)安全出口數量少,疏散通道不暢。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安全通道堵塞、被占用以及安全出口數量與寬度不足是此類場所普遍存在的最為嚴重、最為突出的問題,也是容易引起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重要原因。同時,很多經營者為了圖管理方便或防盜或防止一些消費者從中溜走,平時經營時都鎖閉安全出口,一旦發生火災,必然嚴重影響人員的安全疏散。另外,部分場所由于是由其他建筑改變使用性質而成,原建筑設計就不能保證現有場所室外疏散通道暢通、寬度符合規范要求。
???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設施配備不健全,不符合消防規范要求。經營者為了壓縮成本,在開業時,有的根本不配置消防器材設施;有的不能根據場所的使用性質來正確配備消防器材。如有的酒吧配置的滅火器是BC型滅火器;有的場所應當設置自動消防設施而沒有設置,有的設置了建筑消防設施,但缺乏維修保養導致不能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