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求不斷提高,伴隨而來的就是娛樂行業的飛速發展、娛樂場所不斷增多,這在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的同時也增加了安全隱患。近期,遼寧本溪歌廳、湖南衡陽影城的大火,再一次敲響了公共聚集場所安全的警鐘。
公眾聚集場所主要涉及公共娛樂中心、商場商廈、賓館飯店、醫院、學校、影院、集貿市場等單位和場所,其主要特點是人群密集、人員流動性大、消防安全隱患多、阻力大,一般較易發生火災事故,其常見隱患為以下方面:
一、部份新、改、擴建的公眾聚集場所的內部裝修,其防火設計、室內裝修圖紙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擅自施工;工程竣工后,也未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就投入使用;對這些公眾聚集場所而言,其防火設計、消防給水、裝修材料、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根本不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這就導致先天性火災隱患的產生。
二、建筑設計不規范,安全通道不暢。不少單位和場所對消防法律、法規及有關建筑規定不懂或知之甚少,個別單位出于節省設計費和地盤的考慮,隨心所欲自行設計,將消防安全統統置于腦后,甚至不預留或違規少留安全出口,有的雖有通道但設置不合理,有的臨時改建或亂堆亂放雜物堵塞通道,使安全出口名存實亡,影響人員疏散。
三是公眾聚集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安全負責人輕視消防安全教育,相關工作人員消防意識和責任心淡薄,不注重安全檢查和整治,發生火災后又不愿承擔相關消防責任,大部分人認為損失是集體的,責任是領導的,與自己沒有直接關系,缺乏維護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人翁意識。
四是裝修中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阻燃處理不當。公共聚集場所中由于受經濟利益的趨使和盲目提高裝修檔次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嚴重忽視消防安全,投入重金進行豪華裝修,大量采用木質材料、塑料、油漆等煙量大、毒性大的可燃材料,這樣不僅容易起火,且起火后會產生大量有毒的煙霧,致使能見度降低,呼吸困難,造成人員大量傷亡。對于可燃材料的阻燃處理,大多未按要求去做、不能達到所要求的耐火級別。
公眾聚集場所消防隱患猛于虎,針對上述隱患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解決:
一是切實加強火災隱患的源頭控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城市規劃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審核合格的,建設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而擅自經營的歌舞廳、影劇院、賓館、商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要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二是公安消防機構應加大執法力度。根據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職責,對新、擴、改建的公眾聚集場所,要加強建筑施工前期設計規劃的消防技術指導,嚴格按照消防管理規定科學設置安全疏散通道,合理鋪設電器線路;加強建筑施工結束后投入使用前的消防設備檢查驗收和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監督管理,嚴禁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行為的發生。
三是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嚴格遵守安全法規。公共場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牢固確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責。同時單位應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確并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主管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實行明確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四是消防部門要加大社會消防宣傳力度,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傳形式、宣傳時機,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和教育培訓,增強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技術能力,突出建筑防火的重要性。
總而言之,只有大力做好公共娛樂場所的建筑防火工作,為公共娛樂場所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安全保障,才能消費得開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