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現場安全用火制度。
2、現場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應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另外還要注意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
3、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m。嚴禁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4、現場應設專用消防水管網,本配備消防栓,并沿建筑物高度設置消防豎管,并保證消防用水的需要,隨施工進度接高,保證水槍射遍及建筑物的各部位。
5、現場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料場和用火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設備,消防器材設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6、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應注意以下防火要求:
①各類電氣設備、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線路接頭要接實接牢,防止設備、線路過熱或打火短路。發現問題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氣瓶和電石的庫房內,照明線要穿管保護,庫內要采用防爆、燈具、開關應設在庫外。
③穿墻電線或靠近易燃物的電線要穿管保護,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7、使用明火應注意的問題
①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并備有消防器材。
②現場的鍋爐房要非材料建造。煙囪臨近鍋爐房頂的易燃材料處要采取隔離措施。鍋爐房應設在遠離易燃材料的地方。如果鍋爐房下風方向,有易燃料場、易燃設施,應在煙囪上裝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④冬季施工室內取暖或建筑室內保溫用的爐火,都要經消防人員檢查。辦理用火手續,發現無用火證的火爐要立即熄火,并追查責任。
⑤現場內從事電焊、氣焊工作的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應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離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