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情偵察要點
撲救油罐火災時,消防隊到場后,在現場環境允許的情況下,消防官兵和消防車輛應在著火油罐上風向或側風向處集結待命,由火場指揮員率偵察小組進行火情偵察。一是油罐區的基本情況。消防隊應向該單位技術人員索要油罐區平面圖,查清燃燒罐處于油罐區的位置、油罐區總貯量、油罐總數量、各油罐貯存油品分類情況等,弄清消防車道、水源和油罐區周邊情況及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設施、滅火劑類型和貯存量,防火堤墻和下水道,當時當地的風力風向等情況。二是燃燒罐的基本情況。要弄清燃燒罐的容量,實際儲油量,與相鄰罐、建構筑物的間距,油面至罐頂之間的高度輕質油品用眼睛觀察油罐壁外的顏色即可判定等情況。
二、火場指揮位置
撲救大型油罐火災需要成立火場指揮部時,既要考慮到便于火場總指揮員靠前指揮,又要兼顧火場指揮部內指揮人員的安全。一是必須在位于燃燒油罐100米以外的上風向或側風向處;二是若罐區外附近有制高點,如小山坡、高大的裝置、樓房等,可酌情加以利用,以便居高臨下觀察火情;三是如果燃燒油罐位于數個油罐中或處于罐區上風向,為防止其他油罐受熱輻射作用引發連鎖爆炸與燃燒,火場指揮部的位置必須選在油罐區外,前沿指揮員可靠前指揮。
三、基本作戰方法
消防隊到場時,在前方作戰的消防車應盡量選擇上風向或側風向處停放,將車頭事先朝向可撤退方向,并保持消防車道暢通,以便消防車隨時迅速轉移陣地。一是冷卻覆蓋相鄰罐。首先,部署力量對沒有起火的相鄰罐進行噴水冷卻,并用濕棉被等覆蓋住相鄰未燃罐的罐頂孔口,使油罐內的油蒸氣不再繼續揮發,確保相鄰罐不起火和火場局面的穩定。二是冷卻保護燃燒罐。輕質油品燃燒時,油的液面溫度并不高,只有約80攝氏度,但輕質油品具有溫度垂直向下逐漸降低的特性,熱波特性不明顯,燃燒時間再長,也不會出現高溫層。但燃燒罐內的輕質油品液面高度如果只有一半或更少時,在火焰和高溫的作用下,燃燒罐壁會向內塌陷并有可能破裂。因此,在滅火的全過程中要對燃燒罐壁上部實施噴水冷卻。三是準備充分的泡沫液體集中撲火。當水和泡沫液的儲量不足以滅火時,指揮員就要根據燃燒罐的大小和內儲油品的多少組織集中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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