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消火栓系統是撲滅室內火災的主要滅火設施,是室內最常見的水滅火系統,由于其造價便宜、維護簡單,且對室內火災初期的控制和撲滅十分有效,因此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但是筆者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審核過程中發現一些建筑物中設置的室內消火栓系統常存在一定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影響到系統的可靠性,更影響到建筑物的使用安全。下面本人結合多年工作實際,就日常的建筑審核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問題與大家作一些探討,對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并提出幾點粗淺的對策。
一般地建筑物消火栓給水系統由消防給水基礎設施、消防給水管網、室內消火栓設備及系統附件等組成,下面筆者從這幾個方面分別加以闡述。
一、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設計施工中的存在問題
一是消防給水管網設計施工方面的問題。消防給水管網試壓沒有按施工方案和規范要求進行。管網試壓分為試漏檢修和強度試驗兩步進行。試漏是在常壓或稍起壓狀態下進行,而強度試驗分工作壓力和試驗壓力兩階段進行。目前一部分工程只對管網進行試漏檢修或只進行壓力試驗,給系統的正常運行帶來了隱患。按照規范的要求,管網安裝完畢后,應同時進行兩種試驗,經檢查無滲漏壓力合格才可投入正常使用。
少數建筑工程存在將塑料給水管道作為消防給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內將塑料給水管道與消防給水管道相連的情況。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由于塑料管道受熱后強度降低,一旦發生火災,會引起管道損壞,起不到輸送消防用水的作用,無法及時控制和撲滅初起火災。塑料給水管道如果與消防給水管道連接,火災發生時,損壞塑料管道,容易產生泄漏,則不能保證消防流量和水壓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給水系統中應使用碳素鋼管或無縫鋼管,管材不得有彎曲,銹蝕及凹禿不平等現象。
設計時將室內消火栓系統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共用給水管道。如共用管道,兩種系統滅火時將會相互影響并且當消火栓設備漏水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常會發生誤報警現象。因此規范明確規定兩種系統的管道應分開設置,有困難時,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報警閥前必須分開設置。另外還有些單位在設計時為節省工程造價,將室內消火栓管道作為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穩壓管道。如采用此種施工方法,會導致室內消火栓系統滅火時泄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局部管網壓力不夠,不能及時開啟報警閥、啟動消防泵,起不到有效控制及撲滅初期火災的作用。正確的連接方式應從屋頂水箱引下一根單獨的豎管連接到報警閥前部。
二是室內消火栓設備設計方面的問題。室內消火栓設置數量不符要求。近年來,很多開發商為了節省投資資金,增加投資效益,在設計超過6層的商住樓時,硬性要求設計單位僅在底層或營業樓層設置室內消火栓,居住部分則不設置;還有個別開發商在高層住宅中僅在6層以上的消防豎管裝設消火栓。這些方案都不符合規范要求。《建規》第8.4.1條第4款明確規定“超過7層的單元式住宅、超過6層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層設有商業網點的單元式住宅應設室內消防給水系統。”
《建規》第8.6.2條和《高規》第7.4.6條都明確規定“設有消防給水的建筑物,其各層(無可燃物設備的除外)均應設置消火栓。”
室內消火栓設置位置或設置部位不符要求。1.筆者在日常審核過程中常發現有的設計人員將防護場所所需設置的消火栓設置在防煙樓梯間內。若這樣設計,防護場所發生火災時,消防水龍得穿過防火門才可到達防護場所救火,防火門則關閉不嚴,防煙樓梯間就會充滿煙氣,失去安全可靠性。所以防護場所的消火栓應設在防護區內,不可設在防煙樓梯間內,否則將失去滅火作用。2.室內消火栓暗裝于防火墻上。現在,很多建設單位選擇將室內消火栓暗裝于防火墻上,因為明裝時箱體會凸出墻面,且不美觀。其實這么做,箱體暗裝時,箱體有時要貫穿整改防火墻,在防火墻上形成只有一層鐵皮的貫穿防火分區的孔洞,增加火勢蔓延的通道;如果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防火墻上安裝的室內消火栓也貫穿防火墻,那么,該處墻體的耐火極限將遠遠小于規范要求的0。9h,無法滿足封閉樓梯間的耐火極限要求。因此,如必須安裝于防火墻上時,應用防火板材或防火涂料對消火栓所在墻面部位進行阻燃處理,確保其墻面耐火極限不低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