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涂裝車間易燃易爆危險場所使用大量電氣設備(如照明器具、電動機、開關及配線板等),若選用不當或損壞后未及時維修,或在結構上防爆等級考慮不充分,沒有解決電氣系統的整體防爆問題等。
2)在靜電涂裝作業時不遵守操作規程容易產生放電火花,可能造成涂料火災事故和溶劑蒸氣與空氣混合氣體的爆炸。
3)廢漆、漆霧、涂料和溶劑污染的廢抹布等保管不善,堆積在一起易產生自燃和點燃。
4)作業人員缺乏火患意識,不遵守防火規則,在火災危險場所違章使用明火而引發火災。
5)在噴漆作業環節,如果噴漆室通風不夠,安全風量不足,則漆霧和溶劑蒸氣濃度容易達到燃燒、爆炸極限;在涂層流平、烘干工段,涂層流平區和隧道式烘干室內換氣不良,溶劑蒸氣濃度亦可能過度積聚,達到爆炸極限而遇明火(火星、火花)就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6)油化庫、調漆室、噴漆具、輸漆管道、配漆系統等設施、設備都不同程度存在易燃性溶劑,存在容易產生爆炸和火災的環境條件。
7)涂裝車間內金屬設備的接地不良或阻值過大,造成靜電積聚,乃至靜電放電達到點火能量等級。
8)雷雨季節產生雷擊災害,雷電能擊毀建筑物或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甚至引起涂裝車間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發生火災、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