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地下開采出來的原油只有經過煉制,才能提取出各種用途的產品,許多燃料。工業原料。潤滑油等都是從原油中提煉出來的,煉油生產在國民經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根據不同的產品要求采取不同的生產工藝,一般有原油脫鹽脫水、蒸餾、熱裂化、催化裂化、氣體分餾、加氫裂化。焦炭化、催化重整和芳烴抽提等提煉方法。由于煉油生產工藝過程復雜,規模大,生產連續,自動化程度高,因此在生產中,某一部位發生故障即影響全局。一旦發生火災,損失嚴重。
??? 乙烯產量代表一個國家石油化工發展的水平,它是化工生產的重要基礎原料之一,因此,做好其防火工作是很重要的。
一、火災危險性
??? 1.原油及其煉制以后的產品皆為易燃易爆物品,在煉油工藝生產過程中,有許多工藝過程需加溫。加壓,有的甚至需要用高溫高壓,一旦油、氣泄漏,將會發生燃燒爆炸,導致火災事故發生。
??? 2.石油及其產品是電的不良導體,在生產、運輸過程中,因噴射、沖擊、沉降等原因易產生靜電,導致油、氣燃燒。
??? 3.乙烯生產過程中物料多呈氣態,裝置比煉油更加復雜,都是在更高溫(最高可達1010℃)、更高壓(最高壓力11.28兆帕)下進行,更危險的是裂解的操作溫度遠遠高于物料的自燃點,一旦泄漏,會立即發生自燃。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濃度,遇明火會發生爆炸,而生產過程中又要用到加熱爐明火,如果管線、設備因維修保養不當,被腐蝕產生裂縫而導致物料泄漏或者不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極易引起火災。深冷分離是在一30~一165°C超低溫下進行,若原料氣不干,系統內殘留水份就會發生“凍堵”,若操作不當,還會使設備冷脆破裂,造成泄漏,另外加氫時,反應器的進料氫、炔比例控制不當都容易引起爆炸,燃燒事故。
二、防火措施
??? 1.煉油生產工藝的防火要求
??? (1)原油脫鹽脫水中,如發生停電等故障,操作者應立即停止加熱,避免局部過熱損壞設備而漏油起火。車間內應設置自動報警裝置,以便及時處理事故。“電脫鹽脫水器”應在排盡空氣后方可接通高壓電,當油沒滿罐或有空氣存在時,勿啟動高壓電源,以防止油氣爆炸。定期檢測高壓電源,發現絕緣不良、電場強度超標時勿開啟使用,防止原油燃燒爆炸。
??? (2)蒸餾過程中,應定期檢修管式明火加熱的管壁,清除爐焦,對剝蝕嚴重的管壁予以更新。加熱爐應設防爆問,以便爆炸時能及時泄壓。并應設有事故放空設施、蒸汽滅火設施、蒸汽吹掃管線等裝置。離加熱爐10米處應設控制閥門。點火前先用氮氣或蒸汽排除燃料管線內的空氣,使含氧量降至0.2%~1.O%以內,防止回火。繼續用蒸汽向爐膛內吹掃10~15分鐘,排凈可燃氣體后可稍開風門,將點火棒伸入火嘴處,打開氣閥點火。勿先開燃料氣閥再伸入點火棒,以免引起爆炸。高含硫原油應先進行脫硫處理,以減輕對設備的腐蝕。減壓蒸餾時如有空氣進入塔內將形成爆炸性混和物,加上塔內溫度高達410°C,危險極大,因此,蒸餾塔、流量計、溫度表、壓力表等應質量可靠。蒸餾塔、汽提塔以及輕重油泵房內均應設置蒸汽滅火設施。裝置內設泡沫滅火系統。塔內最好安裝可燃氣體自動報警器、安全閥及緊急放空管。所有設備、管線、閥門。法蘭等勿泄漏,一旦發現滲漏立即停止進料,查明原因,泄漏擴大時,應熄火停車進行檢修。
??? 減壓裝置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并有良好接地。蒸餾時嚴禁超壓操作。開工前,應先全面檢查設備,進行氣密試壓。用蒸氣吹掃設備及管線,然后進行冷油循環,方可升溫。停工時,應先減少處理量、降溫,然后掃凈塔、容器、加熱爐和管線,最后用惰性氣體或蒸汽進行徹底置換。
??? (3)熱裂化時,因為重質油是在450°C~550°C(已達到油品自燃點)條件下進行反應的,如有泄漏,油氣溢出將立即起火,所以,設備管線必須嚴防滲漏引起火災。由于是在高溫高壓廠進行裂化反應,油品對設備管線腐蝕較嚴重,容易使容器耐壓強度減弱或穿孔,因此,必須定期對設備的腐蝕情況進行測量和定期清除爐內結焦,以防止管線的設備漏油。換熱器進口管線處需設置溫度表、壓力表、蒸汽滅火裝置、蒸汽吹掃管線裝置等。換熱器應定期清掃,除去結焦。其他防火措施與“蒸餾”相同。
??? (4)催化裂化工段,催化劑在再生器燒焦時,溫度高達630°C~650°C,若操作不當,使空氣和明火進入,會立即發生燃燒爆炸,因此在催化劑進入再生器前應將油、氣分離掉。并定期檢測再生反應系統、加熱爐等設備,防止設備、管線損壞致使油品外泄。對穩定吸收系統、輕重油泵房等部位需要安裝氣體自動報警儀。對裝置區應配備火災自動報警設施。其他防火措施與“蒸餾”相同。
??? (5)氣體分餾時,開工前應對系統設備及管線貫通吹掃,掃凈易燃易爆液態烴的殘留物,檢查設備和管線的嚴密性,嚴防物料泄漏,并用氮氣或蒸汽排除設備和管線內的空氣,使設備內碳氫化合物中氧含量小于0.5%,以確保安全開工,應經常檢查器具及管線的泄漏情況,頂部放空閥必須保證開關靈活好用,且無內漏。在裝置區內重點部位必須配備可燃氣自動報警儀和現場報警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