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易燃易爆場所安裝的開關是防爆型的,然而,您知道嗎?在某些情況下,防爆開關也會引起燃爆事故。
有例可舉:1999年8月26日,湖南某化工企業發生了一起可燃氣體燃爆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和數萬元的財產損失。事故調查組經過調查,在排除了其它可能引起燃爆事故的因素后,將焦點集中在現場安裝的防爆開關上,發現該開關線端有放電痕跡,鑄鋁外殼放電部位被擊穿,有三個不規則孔洞,且直徑均在6mm左右;混凝土墻面上留有熔融金屬沫濺落出的約5mm2的印跡。由此認定,該防爆開關是引起爆炸事故的引發點。
那么,該防爆開關為什么不防爆呢?凋查組的同志認為下面三種情況可導致防爆開關放電:—是該開關長期超載運行,可導致電觸頭發熱,開關的絕緣膠木老化、劣化。由于操作、振動或碰撞等多種原因致使觸頭從膠木的間隙中滑出。此時,帶電線端與接地良好的金屬外殼之間發生強烈放電,從而擊穿殼體,明火竄出而引爆可燃氣體。二是防爆開關本身存在質量問題,不存在操作不平以及振動或碰撞等原因,也就是說開關電能頭與膠木固定不牢靠或者絕緣性能不良而存在漏電現象。三是有可能現場的條件不佳,腐蝕件氣體滲入開關內部,污損開關的絕緣膠木,引起漏電增大,加速了膠木的劣化,從而導致開關內部放電而引發燃爆事故。另外,凋查中還發現過載保護失靈,顯然這業是造成這起燃爆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說防爆開關電打不防爆的時候每—個危險性生產企業莊購久防爆開關時,必須到國家定點生產廠家以及定點商店購買:要定期對安裝使用的防爆開關進行檢查維護,有問題的應及時更換,嚴格防爆電氣線路的過載、短路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