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防火一般要求
1、現場各種易燃物品必須有防火措施,并配備消防器材,木材、包裝紙必須盡快清走。
2、嚴禁在辦公室、工具室、休息室、班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在木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旁進行火焊、火割等明火作業。
4、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不得露天存放,嚴禁在太陽底下爆曬。
5、采用易燃材料包裝的設備在現場存放必須有防火措施(比如蓋防火帆布)。
6、在高空進行火割、電焊作業時應墊防火布以防火星濺落引起火災。
7、現場使用的油漆、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應放專用危險品倉庫里,各種危險品應分開存放。
二、倉庫防火一般要求
1、庫房的危險品應分類存放,存放量不宜過多,且應有專用庫房。
2、倉庫內設備包裝用的易燃物應及時進行清理。
3、倉庫電源線路應經常進行檢查,下班時應斷開總電源。
4、倉庫區域應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倉庫內應禁止煙火。
5、倉庫區應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并擺放在明顯、易取處。
6、倉庫人員應進行消防知識的學習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