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聯合站處理的原油、天然氣通過管道和裝卸站棧臺等輸送到生產、加工、使用和儲存單位。在輸送過程中,一旦發生泄漏,也會引起火災和爆炸事故。因此,必須做好防火、防爆。
(1)輸油泵房、閥組間、計量間、儲油罐區宜裝有可燃氣體深度報警器,并定期檢查、校驗。
(2)輸油站、輸油管道投油前安全措施。
①輸油站、輸油管道投油前的掃線應編制方案和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②在整體聯合試運前,應進行分段試壓、站間試壓。并編制試壓方案,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③管道輸送投油前,應根據原油的物理性質及輸油工藝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原油長輸的安全運行
①原油管道輸送工藝流程操作與切換應統一指揮,未經許可不應改變操作流程。
②操作流程均應遵照"先開后關"的原則(泵到泵流程除外)。具有高、低壓部位的流程,操作開通時,應先導通低壓部位,后導通高壓部位。關閉時,應先切斷高壓,后切斷低壓。
③管道運行中遇到通信中斷時,應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保障聯系。
④站內高壓系統設置的防止超壓的泄壓裝置,應保持靈敏可靠。
⑤利用輸油管線進行降凝、節能、通球、管壁測厚等科研試驗時,應編制方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⑥流程的切斷或因事故造成管道緊急停輸,應按工藝流程的規定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