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動舞臺及燈光系統通常是臨時設施,用電量大,許多電器電線分布在觀眾、舞臺表演活動區域,與人員、布景、可燃裝飾物等交匯,增加了大型活動場所的電氣火災危險性。因此,大型活動場所燈光系統的電氣防火安全問題,已成為大型活動消防監督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燈光裝置的特點和防火安全技術措施
(一)基本光源的消防安全問題
基本光源主要集中在舞臺表演區域,根據燈光的不同位置和用途,可分為面光、側面光、頂光、天排光、地排光和流動光等,一般配用聚光燈、泛光燈、回光燈和追光燈等,功率0.5千瓦至2千瓦。由于這些燈光裝置點亮時燈具溫度較高,且與舞臺大幕、布景、天幕、側幕和其他裝飾物的間距較近,故是防火的重點,在基本光源的設計、安裝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1.燈具應安裝在不燃的基座上,并與幕布等可燃紡織物的間距應大于0.5米,燈具正面間距應大于1.5米。要充分估計到間距受幕布升降、開閉、燈具移動及自然氣流引起的擺動等因素影響,不能滿足安全間距的應采取隔熱措施。如大幕與柱光較近時,應設固定金屬支架或網罩阻擋大幕貼近燈具。
2.燈具下方有人或有易燃物時,應對燈具正面和散熱孔加裝鉛絲防護網或不燃材料制作的擋板,以減輕燈具爆裂使玻璃碎片和熾熱的燈絲飛濺造成的危害。
3.對于面光橋為木質結構的老影劇院等建筑,由于面光橋空間十分狹窄,相對溫度較高,發生問題不易察覺,這類部位的燈光設備周圍絕對不能有任何可燃物。
4.要避免在燈光裝置區域懸掛旗幟、發射彩帶、放飛氣球及設置其他空中移動物體,以防這些物品與高溫燈具直接接觸,發生纏繞、碰撞引發火災。
5.搭建、吊裝臨時燈架,應事先征得建筑調計部門對承重構件的荷載能力及安裝方法進行核準。高聳的落地燈架要有防止燈架重心偏向安裝燈具側和站立操作人員側而發生傾倒措施。
6.室外大型活動場所必須充分估計到惡劣氣候條件下燈光系統的安全系數和具體的防范措施。在室外,一般均應選用防水型配電箱、接插件、燈具等,采取其他防雨措施不得影響電氣設備的散熱。
(二)藝術效果燈的消防安全問題
藝術效果燈常用的有電腦燈、霓虹燈、激光燈、光纖照明、塑料彩虹燈以及各式各樣的機械旋轉燈。在設計這些燈具時,應把藝術效果和消防安全相結合構思,要特別注意霓虹燈的安全問題。在大型活動中被普遍選用的霓虹燈管工作電壓高達5000伏,極易產生電火花、電弧,火災危險性大。因此,安裝霓虹燈的燈柄、底板應用不燃材料制作或對可燃材料進行防火阻燃技術處理;當霓虹燈變壓器、燈管安裝在人員可能接觸的部位時,應設防護措施。在室外懸掛的霓虹燈,應防止晃動、碰撞引起的短路。電腦燈內部有強制風冷裝置,風口不能被覆蓋,并防止風機故障。激光燈是用循環水冷卻,水管的安裝要可靠,要避免水源中斷。在藝術效果燈的布局上還要考慮不能影響消防安全疏散,不占用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