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應盡可能選擇物質危險性較小、工藝條件較緩和和成熟的工藝路線;生產裝置、設備應具有承受超壓性能和完善的生產工藝控制手段,設置可靠的溫度、壓力、流量、液面等工藝參數的控制儀表和控制系統,對工藝參數控制要求嚴格的,應設置雙系列控制儀表和控制系統;還應設置必要的超溫超壓的報警、監視、泄壓、抑制爆炸裝置和防止高低壓竄氣(液)、緊急安全排放裝置。
? 1)工藝過程的防火、防爆設計
? (1)工藝過程中使用和產生易燃易爆介質時,必須考慮防火、防爆等安全對策措施,在工藝設計時加以實施。
??? (2)工藝過程中有危險的反應過程,應設置必要的報警、自動控制及自動連鎖停車的控制設施。
??? (3)工藝設計要確定工藝過程泄壓措施及泄放量,明確排放系統的設計原則(排入全廠性火炬、排入裝置內火炬、排入全廠性排氣管網、排入裝置的排氣管道或直接放空)。
??? (4)工藝過程設計應提出保證供電、供水、供風及供汽系統可靠性的措施。
??? (5)生產裝置出現緊急情況或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需要緊急停車時,應設置必要的自動緊急停車措施。
??? (6)采用新工藝、新技術進行工藝過程設計時,必須審查其防火、防爆設計技術文件資料,核實其技術在安全防火、防爆方面的可靠性,確定所需的防火、防爆設施。
??? (7)引進國外技術,國內自行設計時,生產工藝過程的防火、防爆設計,必須滿足我國安全防火、防爆法規及標準的要求,應審查生產工藝的防火、防爆設計說明書。
??? (8)成套引進建設工程,國外提供初步設計中,其生產過程的防火、防爆設計,除必須符合引進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確認的標準規范外,應審查國外廠商提供的各種防火、防爆設計內容,不得低于我國現行防火、防爆規范、法規及標準的要求。
? 2)物料的防爆設計??
? (1)對生產過程中所用的易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原材料、中間物料及成品,應列出其主要的化學性能及物理化學性能(如爆炸極限、密度、閃點、自燃點、引燃能量、燃燒速度、導電率、介電常數、腐蝕速度、毒性、熱穩定性、反應熱、反應速度、熱容量等)。
??? (2)對生產過程中的各種燃燒爆炸危險物料(包括各種雜質)的危險性(爆炸性、燃燒性、混合危險性等),應綜合分析研究,在設計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