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可燃物
①杜絕儲油容器溢油。對在裝卸油品操作中發生的跑、冒、滴、漏、溢油,應及時清除處理。
②嚴禁將油污、油泥、廢油等倒入下水道排放,應收集放于指定的地點,妥善處理。
③油罐、庫房、泵房、發油間以及油品調和車間等建筑物附近,要清除一切易燃物,如樹葉、干草和雜物等。
④用過的沾油棉紗、油抹布、油手套、油紙等物,應置于工作間外有蓋的鐵桶內,并及時清除。
2、斷絕火源
①、不準攜帶過火柴、打火機或其他火種進入油庫和油品儲存區、油品收發作業區。嚴格控制火源流動和明火作業。
②、油庫內嚴禁煙火,修理作業必須使用明火時,一定要申報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
③、汽車、拖拉機入庫前,必須在排氣管口加戴防火罩,停車后立即熄滅發動機,并嚴禁在庫內檢修車輛,也不準在作業過程中啟動發動機。
④、鐵路機車入庫時,要加掛隔離車,關閉灰箱擋板,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和在非作業區停留。
⑤、油輪停靠碼頭說,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攜帶火源登船。
3、防止電火化引起燃燒和爆炸
①油庫及一切作業場所使用的各種電器設備,都必須是防爆型的,安裝要合乎安全要求,電線不可有破皮、露線及發生短路的現象。
②油庫上空,嚴禁高壓電線跨越。儲油區和桶裝輕質油庫房與電線的距離,必須大于電桿長度的1.5倍以上。
③通入油庫的鐵軌,必須在入庫口前安裝絕緣隔板,以防止外部電源由鐵軌流入油庫內發生電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