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火防爆安全技術,是一門為了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綜合性技術,涉及多種工程技術學科,范圍廣泛,技術復雜。火災和爆炸是安全生產的大敵,一旦發生,極易造成人員的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所以,必須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控制和管理各種危險物及發火源,消除危險因素,將火災和爆炸危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發生火災事故后,作業人員能迅速撤離險區,安全疏散,同時要及時有效地將火災撲滅,防止蔓延和發生災害。
???? 一、燃點、自燃點和閃點
???? 火災和爆炸的形成,與可燃物的燃點、自然點和閃點密切有關。了解這方面的知識,有助于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 (一)燃點。燃點是可燃物質受熱發生自燃的最低溫度。達到這一溫度,可燃物質與空氣接觸,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自行燃燒。
???? (二)自燃點。物質的自燃點越低,發生起火的危險性越大。但是,物質的自燃點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壓力、溫度和散熱等條件的不同有相應的改變。例如,汽油的自燃點在0.1兆帕(1公斤力/平方厘米)下為480,在1兆帕(25公斤力/平方厘米)下為250。一般壓力愈高,自燃點愈低。可燃氣體在壓縮機中之所以較容易爆炸,原因之一就是因壓力升高后自燃點降低了。
???? (三)閃點。閃點是易燃與可燃液體揮發出的蒸氣與空氣形成混合物后,遇火源發生內燃的最低溫度。
???? 閃燃通常發生藍色的火花,而且一閃即滅。這是因為,易燃和可燃液體在閃點時蒸發速度緩慢,蒸發出來的蒸氣僅能維持一剎那的燃燒,來不及補充新的蒸氣,不能繼續燃燒。從消防觀點來說,閃燃就是火災的先兆,在防火規范中有關物質的危險等級劃分,就是以閃點為準的。
???? 二、燃燒和爆炸
???? 要有效防止火災和爆炸的發生,正確掌握防火防爆技術,需要了解形成燃燒和爆炸的基本原理。
???? (一)燃燒。燃燒是可燃物質與空氣或氧化劑發生化學反應而產生放熱、發光的現象。在生產和生活中,凡是產生超出有效范圍的違背人們意志的燃燒,即為火災。燃燒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 1.凡是與空氣中氧或其他氧化劑發生劇烈反應的物質,都稱為可燃物。如木材、紙張、金屬鎂、金屬鈉、汽油、酒精、氫氣、乙炔和液化石油等。
??? 2.助燃物。凡是能幫助和支持燃燒的物質,都稱為助燃物。如氧化氯酸鉀、高錳酸鉀、過氧化鈉等氧化劑。由于空氣中含有21%左右的氧,所以可燃物質燃燒能夠在空氣中持續進行。
??? 3.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熱能源,都稱為火源。如明火、電火花、聚焦的日光、高溫灼熱體,以及化學能和機械沖擊能等。
??? 防止以上三個條件同時存在,避免其相互作用,是防火技術的基本要求。
???? (二)爆炸。物質由一種狀態迅速轉變成為另一種狀態,并在極短的時間內以機械功的形式放出巨大的能量,或者是氣體在極短的時間內發生劇烈膨脹,壓力迅速下降到常溫的現象,都稱為爆炸。爆炸可分為化學性爆炸和物理性爆炸兩種。
??? 1.化學性爆炸。物質由于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出大量氣體和熱量而形成的爆炸。這種爆炸能夠直接造成火災。根據其化學反應又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
??? (1)簡單爆炸。例如爆炸物乙炔銅和乙炔銀等受到輕微振動發生的爆炸。
??? (2)復雜分解爆炸。屬于這類爆炸物有炸藥、苦味酸、硝化棉和硝化甘油等。
??? (3)爆炸性混合性爆炸。這里指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與空氣(或氧氣)按一定比例均勻混合,達到一定的濃度,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時遇到火源而發生的爆炸。
??? 2.物理性爆炸。通常指鍋爐、壓力容器或氣瓶內的物質由于受熱、碰撞等因素,使氣體膨脹,壓力急劇升高,超過了設備所能承受的機械強度而發生的爆炸。
??? (三)爆炸極限。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或氧氣)的混合物,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能發生爆炸。爆炸性混合物能夠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能夠發生爆炸的最高濃度,稱為爆炸上限。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之間的范圍,稱為爆炸極限。可燃氣體或蒸氣的爆炸極限,通常以其在混合物中百分比來表示;可燃粉塵的爆炸極限,以其在混合物中的體積重量比(克/立方米)表示。例如,乙炔和空氣混合的爆炸極限為(2.2-81%,鋁粉法的爆炸下限為35克/立方米。顯然,可燃物質的爆炸下限越低,爆炸極限范圍越寬,則爆炸的危險性越大。影響爆炸極限的因素很多。爆炸性混合物的溫度越高,壓力越大,含氧量越高,以及火源能量超大等,都會使爆炸極限范圍擴大。幾種可燃氣體分別與空氣、氧氣混合的爆炸極限。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的爆炸范圍都比與空氣混合的爆炸范圍寬。因而更具有爆炸的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