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消防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各類專項治理的進一步深入、消防宣傳“四進”工作的逐步到位和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向縱深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得到了較好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意識普遍提高,火災隱患嚴重的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消防安全環境有了根本改善。但是,由于部分地區經濟的相對滯后和少數人消防安全意識的淡薄,一些單位或業主對消防安全仍抱僥幸心理,舍不得花錢按國家要求配備基本的消防設施,致使新的火災隱患仍在一定程度上不斷人為產生,現摘取筆者近年來從事建筑防火審核、防火監督和火災調查工作所遇到的一些常見問題,供大家借鑒和參考。
一、建筑消防設施的常見問題
(一)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將應當按國家規范要求設置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物或場所降格設置為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降格設置的場所包括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地下歌城、地下商場和一些高層民用建筑,少數單位或業主無視國家設計規范的強制性規定,想方設法降低要求,以求達到節約成本之目的,經濟欠發達的縣級城市尤為突出。此類系統取消了地下水池、消防水泵、屋頂水箱以及聯動控制裝置的設置,僅僅依靠市政或室內消火栓管網甚至生活用水管網進行供水;有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置隨心所欲,根本不考慮系統的可靠性,主要表現在:
1.消防水源無保障。據調查:在枯水季節一些城市連生活引用水都無法保障,何談消防用水;再則象遭受四川達州“9.3”洪災那樣的自然災害,導致整個城市一周無法恢復城市供水,更不用說停電、供水管網損壞、設備故障等容易造成市政管網停水的常見因素。
2.系統工作壓力無保障。一些城市生活用水都需采用二次加壓,何況噴頭工作壓力要求在0.10Mpa(系統最不利點處噴頭的工作壓力不應低于0.05Mpa)的噴水滅火系統。
3.管道材質和管徑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未按國家規范要求采用熱鍍鋅鋼管,有的鋼管壁厚薄不均勻,有的在直徑15mm的配水支管上安裝2-3只標準噴頭。
4.連接方式不規范。一些簡易自動噴水系統未按國家規范要求采用絲接或構槽式機構連接,而是大量進行焊接,且未對焊接處進行二次鍍鋅。
5.噴頭的保護面積嚴重超越規范標準。按照國家規范規定:民用建筑中危I級標準噴頭單只最大保護面積為12.5m2,上海市消防局出臺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施工、維護暫行技術辦法》規定其不應大于10m2;而一些場所的K80標準噴頭保護面積達20余平方米。
部分場所甚至出現了“假噴淋”現象,即將噴頭置于吊頂而不與供水管網連接;有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徑為100mm,而與管徑為40mm甚至25mm的小區生活管網搭接,其水量、水壓何以滿足,可想而知;有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雖然在驗收的當時能通水迎檢,由于管道材質和施工質量的影響,產生漏水影響建筑物或場所使用,業主干脆將其關閉;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無水,筆者已不下數次在檢查中發現。
(二)本應設置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的建筑物或場所而設置集中報警系統或區域報警系統,有的甚至根本不考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一些高層建筑的消防水泵、防排煙設施、消防電梯、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閥門以及非消防電源的切換等無法實現聯動控制。
(三)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設置混亂。一些根本無法滿足常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筑,在設計、施工時按常高壓消防給水進行設計、施工,目的是為了節省地下水池、加壓消防水泵、屋頂水箱以及聯動控制裝置的投資,一些建筑在生活用水都無法保障的情況下,也不愿花錢完善上述消防設施。
(四)消防電源無法確保消防用電設備之需要。按照國家相關設計規范要求,應分別滿足一、二、三級負荷的場所或建筑物,未考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煙設施、消防電梯、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閥門以及其它消防用電設備的消防用電;有的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在無自備發電設備的情況下,都僅有一路高壓供電;且消防用電線路的敷設未按要求進行,主要表現在:
1.暗敷在不燃燒體結構內時,保護層厚度不足30mm。
2.穿管明敷的消防用電線路,一是管道材質不符合要求,二是鋼管表面未刷防火涂料。
3.穿管保護的消防用電線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用電線路裸露,起不到保護作用。
有的建筑消防用電設備的用電未按國家規范要求在最末一級自動切換;有的消防用電采用樹干式布線等等。
(五)防煙排煙系統可有可無,設計施工隨意性大。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地下歌舞娛樂場所和地下商店必須設置機械排煙系統,而筆者發現一些地下歌城和地下商店內根本就不知道機械排煙為何物,有的竟將生活排風系統說成是機械排煙,有的雖然考慮了機械排煙而未設計補風系統,造成室內負壓,不能有效地排出火場煙霧;一些本應設置機構加壓送風防煙設施的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采用自然排煙措施的防煙樓梯間,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卻不見加壓送風系統的蹤影;有的建筑雖然設置了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防火門未安裝或損壞嚴重、密閉不嚴,無法達到防煙樓梯間40至50帕、前室25至30帕的壓力要求。
(六)消防電梯概念模糊。一些建設、設計、施工、使用單位片面認為:在發生火災時,消防隊員只要能將消防電梯迫降至首層即為消防電梯;而忽略了消防電梯的消防電源、消防電源線路敷設、末端自動切換、消防電梯前室設置、消防電梯載質量、消防電梯運行速度、井底排水和電梯門擋水設施以及前室內的室內消火栓、應急照明或正壓送風系統等應當滿足的條件。
消防電梯缺少上述條件,無疑只能當作普通電梯使用,一旦發生火災誤入此類電梯,不但不能起到保護作用,甚至會危及消防隊員生命安全。
(七)防火門、防火卷簾材質各異,保護方式各不相同。一些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的填充材料違規采用巖棉;一些防火門的木制品只經過了簡單的阻燃浸泡處理,根本未經過阻燃蒸煮,耐火極限達不到規定要求;有的防火門裝飾面層未經過阻燃處理,防火門面層上采用普通油漆,助長了火勢蔓延,降低了防火門耐火極限;有的閉門器回彈力度不夠,導致防火門無法正常關閉;有的復合防火卷簾達不到背火面溫升要求采用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時,未設置獨立的噴水保護系統;一些用作防火分區的防火卷簾無消防電源和聯動控制裝置,發生火災斷電后只能靠人為手動關閉,實不可取。
二、產生問題的根本原因
導致上述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和業主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筆者曾對一起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進行審核時發現:該工程防火設計存在安全疏散在內的問題達二十條;當按照程序在對設計人員進行調查訊問時了解到:當事人居然不但對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一無所知,甚至連《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都沒有;如此設計人員,怎樣設計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如不及時制止,啟不瞎子牽瞎子,埋下先天性火災隱患,百年大計,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從何談起,令人費解,發人深思。二是經濟的相對滯后,制約了消防安全的發展。一些單位或業主為了片面追求節約成本,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將應當按國家規范要求設置消防設施的場所大量進行“簡化”甚至“零化”,打所謂的規范“擦邊球”,應付過關,埋下了大量火災隱患。三是執法不嚴,執法不廉,給少數人以可乘之機。
三、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本對策
一是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就單位或業主消防安全責任制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增強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
二是全面貫徹“政府領導、行業管理、企業負責、公安消防機構依法監督”的消防管理新機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使消防安全形成無縫覆蓋的立體管理網絡和消防安全屏障,不給任何違反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人和事以可乘之機。
三是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設施設計、施工、監理和消防監督管理人員水平。目前,各級各地廣泛開展的全方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專業人員的消防知識水平尚待進一步提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是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國家規范是建筑消防設計、施工和監督必須遵循的準則,我國目前出臺的大量規范和技術標準,不但綜合了世界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有的還是血的教訓總結出來的結果,如不嚴格執行,必將重道覆轍,悔之晚矣。
五是明確規范界限,嚴格掌握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標準。1999年11月9日施行的《四川省消防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小型商場、小型娛樂場所、高檔裝修的住宅,可根據需要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裝置。2002年8月,上海市消防局出臺了《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施工、維護暫行技術辦法》,該辦法規定其適用范圍為:1、三層及三層以上老式磚木結構民居民住宅樓;2、建筑高度低于24m的、面積不大于500m2的歌舞娛樂游藝放映場所的改建工程;3、200m2以下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塑料、紙張、木材、布匹等可燃物集中的經銷商店、倉庫;4、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范圍以外的地下空間等較重要的場所。上述條例和技術辦法均對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適用范圍進行了界定,《四川省消防條例》雖無確切的數據劃分,但很明顯按照國家相關設計規范要求應當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則不應采用簡易自動噴水系統;而在實際工作當中個別單位或個人將其適用范圍無限制的擅自擴大化,并將其作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依據;一些單位或部門甚至將安裝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作為符合消防安全的一個變通依據,確不知:即使國家規范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變通條件也是有嚴格界限的;更何況通覽國家相關設計防火規范也沒有諸如安全出口數量減少的變通條件。由于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置簡單,無需花費大量的資金則可安裝投入使用,因此被廣泛采用,無庸置疑,隨著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大量采用,對確保建筑物和場所消防安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國家規范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決不可一味追求降低成本,將應當按國家規范要求設置包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消防設施大量進行“簡化”甚至“零化”,最終將害人又害已,且將為此付出沉重的多出數倍安裝消防設施的價錢,為消防安全買單。
六是嚴格依法監督,把好火災隱患源頭關。當前,消防安全已經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執法環境愈來愈好,作為具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公安消防監督部門一是應當借“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契機,下大力氣清除疾患;二是應當借建筑消防設計審核關,將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三是應當加強監督制約,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以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確保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創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建筑消防設施的常見問題
(一)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將應當按國家規范要求設置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物或場所降格設置為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降格設置的場所包括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地下歌城、地下商場和一些高層民用建筑,少數單位或業主無視國家設計規范的強制性規定,想方設法降低要求,以求達到節約成本之目的,經濟欠發達的縣級城市尤為突出。此類系統取消了地下水池、消防水泵、屋頂水箱以及聯動控制裝置的設置,僅僅依靠市政或室內消火栓管網甚至生活用水管網進行供水;有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置隨心所欲,根本不考慮系統的可靠性,主要表現在:
1.消防水源無保障。據調查:在枯水季節一些城市連生活引用水都無法保障,何談消防用水;再則象遭受四川達州“9.3”洪災那樣的自然災害,導致整個城市一周無法恢復城市供水,更不用說停電、供水管網損壞、設備故障等容易造成市政管網停水的常見因素。
2.系統工作壓力無保障。一些城市生活用水都需采用二次加壓,何況噴頭工作壓力要求在0.10Mpa(系統最不利點處噴頭的工作壓力不應低于0.05Mpa)的噴水滅火系統。
3.管道材質和管徑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未按國家規范要求采用熱鍍鋅鋼管,有的鋼管壁厚薄不均勻,有的在直徑15mm的配水支管上安裝2-3只標準噴頭。
4.連接方式不規范。一些簡易自動噴水系統未按國家規范要求采用絲接或構槽式機構連接,而是大量進行焊接,且未對焊接處進行二次鍍鋅。
5.噴頭的保護面積嚴重超越規范標準。按照國家規范規定:民用建筑中危I級標準噴頭單只最大保護面積為12.5m2,上海市消防局出臺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施工、維護暫行技術辦法》規定其不應大于10m2;而一些場所的K80標準噴頭保護面積達20余平方米。
部分場所甚至出現了“假噴淋”現象,即將噴頭置于吊頂而不與供水管網連接;有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徑為100mm,而與管徑為40mm甚至25mm的小區生活管網搭接,其水量、水壓何以滿足,可想而知;有的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雖然在驗收的當時能通水迎檢,由于管道材質和施工質量的影響,產生漏水影響建筑物或場所使用,業主干脆將其關閉;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無水,筆者已不下數次在檢查中發現。
(二)本應設置控制中心報警系統的建筑物或場所而設置集中報警系統或區域報警系統,有的甚至根本不考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置。一些高層建筑的消防水泵、防排煙設施、消防電梯、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閥門以及非消防電源的切換等無法實現聯動控制。
(三)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設置混亂。一些根本無法滿足常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筑,在設計、施工時按常高壓消防給水進行設計、施工,目的是為了節省地下水池、加壓消防水泵、屋頂水箱以及聯動控制裝置的投資,一些建筑在生活用水都無法保障的情況下,也不愿花錢完善上述消防設施。
(四)消防電源無法確保消防用電設備之需要。按照國家相關設計規范要求,應分別滿足一、二、三級負荷的場所或建筑物,未考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煙設施、消防電梯、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防火卷簾、閥門以及其它消防用電設備的消防用電;有的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在無自備發電設備的情況下,都僅有一路高壓供電;且消防用電線路的敷設未按要求進行,主要表現在:
1.暗敷在不燃燒體結構內時,保護層厚度不足30mm。
2.穿管明敷的消防用電線路,一是管道材質不符合要求,二是鋼管表面未刷防火涂料。
3.穿管保護的消防用電線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用電線路裸露,起不到保護作用。
有的建筑消防用電設備的用電未按國家規范要求在最末一級自動切換;有的消防用電采用樹干式布線等等。
(五)防煙排煙系統可有可無,設計施工隨意性大。按照國家規范要求,地下歌舞娛樂場所和地下商店必須設置機械排煙系統,而筆者發現一些地下歌城和地下商店內根本就不知道機械排煙為何物,有的竟將生活排風系統說成是機械排煙,有的雖然考慮了機械排煙而未設計補風系統,造成室內負壓,不能有效地排出火場煙霧;一些本應設置機構加壓送風防煙設施的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采用自然排煙措施的防煙樓梯間,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卻不見加壓送風系統的蹤影;有的建筑雖然設置了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防火門未安裝或損壞嚴重、密閉不嚴,無法達到防煙樓梯間40至50帕、前室25至30帕的壓力要求。
(六)消防電梯概念模糊。一些建設、設計、施工、使用單位片面認為:在發生火災時,消防隊員只要能將消防電梯迫降至首層即為消防電梯;而忽略了消防電梯的消防電源、消防電源線路敷設、末端自動切換、消防電梯前室設置、消防電梯載質量、消防電梯運行速度、井底排水和電梯門擋水設施以及前室內的室內消火栓、應急照明或正壓送風系統等應當滿足的條件。
消防電梯缺少上述條件,無疑只能當作普通電梯使用,一旦發生火災誤入此類電梯,不但不能起到保護作用,甚至會危及消防隊員生命安全。
(七)防火門、防火卷簾材質各異,保護方式各不相同。一些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的填充材料違規采用巖棉;一些防火門的木制品只經過了簡單的阻燃浸泡處理,根本未經過阻燃蒸煮,耐火極限達不到規定要求;有的防火門裝飾面層未經過阻燃處理,防火門面層上采用普通油漆,助長了火勢蔓延,降低了防火門耐火極限;有的閉門器回彈力度不夠,導致防火門無法正常關閉;有的復合防火卷簾達不到背火面溫升要求采用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時,未設置獨立的噴水保護系統;一些用作防火分區的防火卷簾無消防電源和聯動控制裝置,發生火災斷電后只能靠人為手動關閉,實不可取。
二、產生問題的根本原因
導致上述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和業主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筆者曾對一起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進行審核時發現:該工程防火設計存在安全疏散在內的問題達二十條;當按照程序在對設計人員進行調查訊問時了解到:當事人居然不但對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一無所知,甚至連《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都沒有;如此設計人員,怎樣設計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如不及時制止,啟不瞎子牽瞎子,埋下先天性火災隱患,百年大計,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從何談起,令人費解,發人深思。二是經濟的相對滯后,制約了消防安全的發展。一些單位或業主為了片面追求節約成本,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將應當按國家規范要求設置消防設施的場所大量進行“簡化”甚至“零化”,打所謂的規范“擦邊球”,應付過關,埋下了大量火災隱患。三是執法不嚴,執法不廉,給少數人以可乘之機。
三、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本對策
一是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就單位或業主消防安全責任制作了全面具體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嚴格遵守,并自覺履行法律規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努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增強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
二是全面貫徹“政府領導、行業管理、企業負責、公安消防機構依法監督”的消防管理新機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使消防安全形成無縫覆蓋的立體管理網絡和消防安全屏障,不給任何違反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人和事以可乘之機。
三是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設施設計、施工、監理和消防監督管理人員水平。目前,各級各地廣泛開展的全方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專業人員的消防知識水平尚待進一步提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是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國家規范是建筑消防設計、施工和監督必須遵循的準則,我國目前出臺的大量規范和技術標準,不但綜合了世界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有的還是血的教訓總結出來的結果,如不嚴格執行,必將重道覆轍,悔之晚矣。
五是明確規范界限,嚴格掌握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置標準。1999年11月9日施行的《四川省消防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小型商場、小型娛樂場所、高檔裝修的住宅,可根據需要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裝置。2002年8月,上海市消防局出臺了《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施工、維護暫行技術辦法》,該辦法規定其適用范圍為:1、三層及三層以上老式磚木結構民居民住宅樓;2、建筑高度低于24m的、面積不大于500m2的歌舞娛樂游藝放映場所的改建工程;3、200m2以下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塑料、紙張、木材、布匹等可燃物集中的經銷商店、倉庫;4、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范圍以外的地下空間等較重要的場所。上述條例和技術辦法均對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適用范圍進行了界定,《四川省消防條例》雖無確切的數據劃分,但很明顯按照國家相關設計規范要求應當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場所,則不應采用簡易自動噴水系統;而在實際工作當中個別單位或個人將其適用范圍無限制的擅自擴大化,并將其作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依據;一些單位或部門甚至將安裝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作為符合消防安全的一個變通依據,確不知:即使國家規范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變通條件也是有嚴格界限的;更何況通覽國家相關設計防火規范也沒有諸如安全出口數量減少的變通條件。由于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配置簡單,無需花費大量的資金則可安裝投入使用,因此被廣泛采用,無庸置疑,隨著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大量采用,對確保建筑物和場所消防安全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國家規范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決不可一味追求降低成本,將應當按國家規范要求設置包括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消防設施大量進行“簡化”甚至“零化”,最終將害人又害已,且將為此付出沉重的多出數倍安裝消防設施的價錢,為消防安全買單。
六是嚴格依法監督,把好火災隱患源頭關。當前,消防安全已經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執法環境愈來愈好,作為具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公安消防監督部門一是應當借“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契機,下大力氣清除疾患;二是應當借建筑消防設計審核關,將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三是應當加強監督制約,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以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確保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創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