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燃燒。燃燒是一種同時放熱發光的氧化反應。燃燒是有條件的,它必須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這三個基本條件的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火是指具有一定溫度的熱量的能源,如火焰、電火花、灼熱物體等。當燃燒危及生產設施或人身安全時,就叫做火災。
什么是爆炸。當物質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燃燒反應,燃燒產生巨大的熱量與氣體,氣體受高熱作用猛烈膨脹,造成壓力波,具有極大的沖壓力,這個現象就是爆炸。
爆炸也有三個條件:可燃物、助燃物和有一定溫度(如火源、火焰、火花、高溫的灼熱物)。
燃燒與爆炸的區別在于氧化速度的不同,決定氧化速度的重要因素是在點火前可燃物質與助燃氣體(物質)是否混合均勻。例如,汽油在敝口容器里能爆炸;又如煤塊可以安全地燃燒,而煤塵卻能爆炸。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常見火災與爆炸交潛發生的情況。
(1)爆炸→火災。爆炸時飛出易燃物、濺出的油類引起火災。
(2)火災→爆炸。當燃燒波及易燃物品引起爆炸。如醋酸在常溫下不能爆炸,在高溫下有變成爆炸物的可能。
燃燒按可燃物質的物態不同分為氣體燃燒、液體燃燒、固體燃燒三種。
爆炸按物態區分,可以分為四種。
①氣體、蒸氣爆炸;
②霧滴爆炸;
③粉塵、纖維爆炸;
④炸藥爆炸。
前三類是可燃物質與空氣或氧均勻混合后才能爆炸,稱為分散相爆炸,第四種是不需與空氣混合的固體或半液體的爆炸,又稱凝聚相爆炸。
火災和爆炸事故有以下特點:
(1)嚴重性。往往造成重大傷亡和多人傷亡事故,使國家財產蒙受巨大損失,嚴重影響生產的順利進行,甚至迫使工礦企業停產,通常需較長時間才能恢復;
(2)復雜性。事故原因比較復雜,如可燃物種類繁多,引起事故的火源也有多種等。事故發生后,設備炸毀、廠房倒塌、人員傷亡等因素,也給事故原因的分析帶來困難;
(3)突發性。各類事故往往在人們意想不到的時候突然發生。
按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大小及人員傷亡的多少,可分為一般火災,重大火災和特大火災。凡是一次火災損失50萬元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燒毀糧食10萬斤、棉花5萬斤或燒毀50戶以上的稱為特大火災;凡一次火災損失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傷10人以上;農村受災30戶以上50戶以下的火災,稱為重大火災,而火災損失低于上述情況者為一般火災。
鐵路運輸火災的特點主要表現在:火災起因多,火災蔓延、發展速度快;火災撲救困難;火災造成的影響面大。
引起火災爆炸的主原因有:
(1)用電不當,亂拉電線,電線超負荷,電器及電線不定期檢查;
(2)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的庫房(場所)未使用防爆燈具;
(3)電流短路、電流增大,大量電能轉變熱能;溫度升高,易引燃附近易燃物或可燃物;
(4)接觸電阻過大,造成大量電能轉變成熱能,使接觸點處溫度升高,引燃附近可燃物;
(5)人體靜電。靜電是指引流動的電荷。它可以通過不同物質相互摩擦而產生;
(6)運輸、裝卸、包裝不當;
(7)周圍環境與物質接觸太近,如熱源、火源與物質接觸;水與遇水燃燒的物品接觸,危險貨物摩擦,撞擊起火;
(8)雷擊起火。
遇有火警發生時,應盡快打電話報告消防部門,以便消防人員及時趕到火災現場,盡快撲滅火災。火警電話為119,撥通火警電話,要講清發生火災的位置和火情、什么路、多少號,是什么單位,什么貨物著火等。對消防隊的提問,要準確回答,并告訴自己所有的電話號碼,單位,姓名,以便隨時聯系;確認消防車出動后,才可掛斷電話,并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
保護火災現場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火災的撲救過程中,消防人員應有意識地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起點,不要輕易搬動物件,要盡可能保持原燃燒時的狀態。
(2)在火災撲滅后,應立即劃出警戒區,指派專人看守,不準許任何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3)對火災現場的遺留物,必須保持原樣,在火災調查人員現場勘查之前,無論燃燒過或未燃燒過的物品,一律不得任意搬動。
(4)火災調查人員進入現場后,應處處留意勘察,不要隨意走動,調查人員也不宜過多,以免擠踩破壞起火痕跡。
(5)火災現場勘察完畢后,需得到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批準,才能撤銷現場保護,進行火災現場的清理。
什么是爆炸。當物質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燃燒反應,燃燒產生巨大的熱量與氣體,氣體受高熱作用猛烈膨脹,造成壓力波,具有極大的沖壓力,這個現象就是爆炸。
爆炸也有三個條件:可燃物、助燃物和有一定溫度(如火源、火焰、火花、高溫的灼熱物)。
燃燒與爆炸的區別在于氧化速度的不同,決定氧化速度的重要因素是在點火前可燃物質與助燃氣體(物質)是否混合均勻。例如,汽油在敝口容器里能爆炸;又如煤塊可以安全地燃燒,而煤塵卻能爆炸。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常見火災與爆炸交潛發生的情況。
(1)爆炸→火災。爆炸時飛出易燃物、濺出的油類引起火災。
(2)火災→爆炸。當燃燒波及易燃物品引起爆炸。如醋酸在常溫下不能爆炸,在高溫下有變成爆炸物的可能。
燃燒按可燃物質的物態不同分為氣體燃燒、液體燃燒、固體燃燒三種。
爆炸按物態區分,可以分為四種。
①氣體、蒸氣爆炸;
②霧滴爆炸;
③粉塵、纖維爆炸;
④炸藥爆炸。
前三類是可燃物質與空氣或氧均勻混合后才能爆炸,稱為分散相爆炸,第四種是不需與空氣混合的固體或半液體的爆炸,又稱凝聚相爆炸。
火災和爆炸事故有以下特點:
(1)嚴重性。往往造成重大傷亡和多人傷亡事故,使國家財產蒙受巨大損失,嚴重影響生產的順利進行,甚至迫使工礦企業停產,通常需較長時間才能恢復;
(2)復雜性。事故原因比較復雜,如可燃物種類繁多,引起事故的火源也有多種等。事故發生后,設備炸毀、廠房倒塌、人員傷亡等因素,也給事故原因的分析帶來困難;
(3)突發性。各類事故往往在人們意想不到的時候突然發生。
按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大小及人員傷亡的多少,可分為一般火災,重大火災和特大火災。凡是一次火災損失50萬元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燒毀糧食10萬斤、棉花5萬斤或燒毀50戶以上的稱為特大火災;凡一次火災損失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傷10人以上;農村受災30戶以上50戶以下的火災,稱為重大火災,而火災損失低于上述情況者為一般火災。
鐵路運輸火災的特點主要表現在:火災起因多,火災蔓延、發展速度快;火災撲救困難;火災造成的影響面大。
引起火災爆炸的主原因有:
(1)用電不當,亂拉電線,電線超負荷,電器及電線不定期檢查;
(2)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的庫房(場所)未使用防爆燈具;
(3)電流短路、電流增大,大量電能轉變熱能;溫度升高,易引燃附近易燃物或可燃物;
(4)接觸電阻過大,造成大量電能轉變成熱能,使接觸點處溫度升高,引燃附近可燃物;
(5)人體靜電。靜電是指引流動的電荷。它可以通過不同物質相互摩擦而產生;
(6)運輸、裝卸、包裝不當;
(7)周圍環境與物質接觸太近,如熱源、火源與物質接觸;水與遇水燃燒的物品接觸,危險貨物摩擦,撞擊起火;
(8)雷擊起火。
遇有火警發生時,應盡快打電話報告消防部門,以便消防人員及時趕到火災現場,盡快撲滅火災。火警電話為119,撥通火警電話,要講清發生火災的位置和火情、什么路、多少號,是什么單位,什么貨物著火等。對消防隊的提問,要準確回答,并告訴自己所有的電話號碼,單位,姓名,以便隨時聯系;確認消防車出動后,才可掛斷電話,并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
保護火災現場要注意以下幾點:
(1)在火災的撲救過程中,消防人員應有意識地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起點,不要輕易搬動物件,要盡可能保持原燃燒時的狀態。
(2)在火災撲滅后,應立即劃出警戒區,指派專人看守,不準許任何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3)對火災現場的遺留物,必須保持原樣,在火災調查人員現場勘查之前,無論燃燒過或未燃燒過的物品,一律不得任意搬動。
(4)火災調查人員進入現場后,應處處留意勘察,不要隨意走動,調查人員也不宜過多,以免擠踩破壞起火痕跡。
(5)火災現場勘察完畢后,需得到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批準,才能撤銷現場保護,進行火災現場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