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礦安全生產,明確安全目標和強化責任,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圓滿完成全年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指標,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和本礦實際情況簽訂并實行安全目標管理,安全目標以一年為限,并將總目標分解到各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年終進行總結評比,并按責任狀規定進行嚴格考核和獎懲,保證全年安全目標的實現,特簽訂本責任狀。
一、工作任務:
1、在礦長和分管副礦長領導下,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各級政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本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全礦井的安全生產調度工作負全面責任,為井下“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責任者。
2、負責“一通三防”瓦斯防治有關機電設備的施工 及驗收,并保證其安全運行。
3、負責組織對礦井瓦斯定期檢測檢查工作,消滅瓦斯超限。
4、負責組織完善保護,嚴防“三把火”。
5、落實責任制,消滅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并保證主扇正 常運行,保證礦井安全供電。
6、協調供電業務部門,及時供應通風面所需設備和配件。
7、協助通風部門,確保局扇供電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 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
8、負責井下的防塵灑水工作。
9、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二、工作目標:
1、實現2013年度全礦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消滅瓦斯、水、火、頂板、運輸、機電等重大事故,職工職業健康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加強“一通三防”管理和實現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任務,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三、安全目標管理考核
年度風險抵押金6000元;月度工資的30%作為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考核,30%用于質量標準化考核,40%用于生產任務考核;人身事故和人為重大機電設備事故按月度考核;重大安全隱患、隱患整改、查隱患反“三違”等項目按月度考核,每季度末兌現。礦井年度安全目標考核以月度考核為依據。具體獎罰標準如下:
1、全年無重傷、死亡事故,獎勵本人全年崗位工資額的10%。
2、發生死亡事故,全年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部變為罰金,并按原抵押數額重新抵押。
3、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扣全年風險抵押金的20%-30%。
4、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全年風險抵押金的10%-15%。
5、發生一起人為重大機電設備事故,扣全年風險抵押金的10%-15%。
6、出現一次本人或他人不作為所致的重大安全隱患,罰款200-300元。
7、分管專業的施工單位每出現一條不及時按“三定表”整改的安全隱患,扣款50元/條。
8、每月查處安全隱患和“三違”行為的罰款金額不低于500元,差額自負。
9、月度無故減少跟班、值班次數(未填寫記錄視為未執行跟班、值班制度),扣款100-300元/次;由于跟班不到位發生事故的,按事故性質和損失程度罰款300-500元。
10、每月缺席一次安全生產調度協調會(無會議記錄視為未參加),扣款50元/次;跟班所發現問題必須在會上提出處理方案,否則扣款100元/次。
11、通風副隊長考核按通風隊隊長的80%、隊員考核按通風隊隊長的40%執行。
通風副礦長簽字:???????????????? 通風隊隊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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