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意識,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針對公司安全生產的要求和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此安全生產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二、公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對車輛開展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駕駛員應按要求及時整改到位。
三、堅持“誰開車、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所駕車輛的管理維護工作,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學習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四、按照規定參加:1、車輛二級維護;2、綜合性能技術狀況檢測;3、二級維護竣工檢測等達到合格。持有各種有效證件(憑證)方準運輸貨物。
五、對車載GPS終端,必須做到愛惜設備,對故障設備必須主動聯系公司配合做好維修定位在線工作,保證設備的有效性,對故意破壞監控設備的,公司有權開除司機并要求賠償設備。
六、駕駛員必須完成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定期年檢年審,同時復印有效證件交公司備案備存。
七、駕駛員堅持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例檢制度的實施,確保投入的貨運車輛全部符合技術要求。八、駕駛員必須嚴格做到“五不準”即:不準酒后開車;不準帶病行駛;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違章超載、超速運行;不準將車交給無從業資格證人或不符合準駕(從業)資格的人員駕駛,如受交通安全運管部門處罰外,公司還將按交通安全運管部門的處罰作出同等處罰。
九、駕駛員應根據季節氣候變化,隨時做好“防風、防雨、防暑、防霧、防雷電、防雪、防冰、防凍、防滑”等自然災害的預防工作,確保車輛行車安全方準運行。
經理(簽名): 車 號:
駕駛員(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