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為依法落實我公司安全生產、消防管理、職業衛生責任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相關文件規定,我公司安委會決定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我承諾,我在 崗位工作期間,履行以下安全職責:
1、對自身的安全負責,同時也對其他員工的安全負責。
2、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積極參加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技能。
3、認真、嚴肅作好交接班記錄,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指令。
4、不違章作業、勸阻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拒絕執行。
5、操作中發現的安全、消防、職業衛生隱患如實、及時上報。
6、負責本崗位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并立即報告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
被承諾人崗位: 承諾人崗位:
被承諾人姓名: 承諾人姓名:
公證員: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