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
1.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安全生產技術主管領導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修訂技術或工藝規程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3.積極采用安全生產的新技術和新工藝,淘汰落后的生產方式,改善作業環境,減輕勞動強度,減少職業傷害。
二、目標
1.重傷、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火災發生率為0;
2.重大設備事故為0;
3.輕傷事故每年控制在2起以內(含2起);
4.事故隱患排查率98%、一般事故隱患治理率98%;
5.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為0;
三、獎懲考核辦法
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評審、修訂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號對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結果經過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認可。
四、說明
主要負責人和總工程師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總工程師逐條完成履職和目標,由總經理年終進行考核。
總工程師簽字:
主要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