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明確崗位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安全崗位職責和任務,切實抓好學校安全工作,依據教育部辦公廳《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內容要求,簽訂崗位安全責任書。
保衛人員安全職責
1.在安全科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落實相關部門及學校保衛工作規章制度和要求,按時參加上級部門的保衛工作會議,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2.熟悉業務,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記錄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學校發生的案件,確保師生安全。
3.做好節假日和平時的值班,及時解決值班中出現的問題。
4.積極防范,組織和參加校內巡邏,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或向相關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5.檢查指導警衛室、重點、要害部門人員的安全工作。
6.保持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的聯系,加強對個別不遵紀守法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協助做好違法青少年的幫教工作。
7.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簽訂雙方及學校各存一份。
安全科長:???????????? 保衛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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