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入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聯通”)移動通信網、中國聯通固定通信網、中國聯通互聯網(UNINET)或相關業務平臺(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網關、WAP網關、定位業務服務器等)的業務責任單位/用戶(集團單位用戶),保證接入或合作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主機托管、虛擬主機、主機租賃、郵箱租賃、空間租賃、大帶寬出租業務、互聯網專線業務、數據專線業務、語音專線業務、中繼線業務、短號碼業務和SP合作業務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一、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湖南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工作暫行規定》等法規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明并履行備案手續,同時接受有關管理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二、不得利用中國聯通提供的服務從事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歡迎的以及損害中國聯通利益的信息內容或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政治反動,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發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或其他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
9.傷害未成年人的信息。
10.侵犯任何團體專利權、商標、商業秘密或其他專利權、著作權的內容。
11.任何未經請求的或未經授權的廣告。
12.任何含有軟件病毒或其他用來中斷、破壞或限制任何電腦軟件、硬件或乙方相關設備功能的電腦編碼、文檔或程序,組織賭博游戲,以及模仿任何個人或組織、偽造聲明或以其他方式偽造與某人或某機構的聯系。
13.利用主機或語音專線私自增設網關,從互聯網上下載并傳送非法話務的。
14.利用通信行業技術漏洞(含甲方隱藏和變更主叫號碼)進行國際話務盜打或轉接非法國際話務的。
15.將自帶IP地址轉租其他客戶使用。
16.將中國聯通提供的服務或合作業務轉租第三方經營。
17.欺騙、強迫或私自給未定制業務的通信用戶定制業務的。
18.擅自群發業務推廣信息,或通過其他手段誘騙通信用戶回復定制或扣費的。
19.給未主動撥打語音業務的通信用戶非法發起呼叫并扣取信息費的。
20.發布或散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以及其他契約或信托關系下都無權發布內容的。
責任單位/用戶承諾不會利用中國聯通提供的服務發布上述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信息安全責任書約定的信息內容,用以謀取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鏈接等)。如有違反其中任何一條,中國聯通有權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隨時暫停對用戶的服務,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由此產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責任單位/用戶承擔。這種服務的暫停或終止不被視為中國聯通違約。如果用戶因上述行為給中國聯通造成損害的,中國聯通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責任單位/用戶發布的信息或第三方通過用戶的服務器或所租用的虛擬主機空間及語音數據專線發布的信息必須符合中國法律和法規。用戶如有違反,中國聯通有權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暫停對用戶的服務,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由此產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責任單位/用戶承擔。這種服務的暫停或終止不被視為中國聯通違約。如果用戶因上述行為給中國聯通造成損害的,中國聯通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四、責任單位/用戶對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內容或第三方通過用戶的服務器或所租用的虛擬主機空間發以及語音數據專線布的內容進行負責。用戶應及時更新信息,以保持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規范主叫號碼傳送,對提供任何不真實、不準確、非最新或不完整信息而引起的任何直接、間接、偶然、特殊以及繼起的損害事件和損失、法律責任全部由用戶承擔,同時中國聯通有權暫停對用戶的服務,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由此產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責任單位/用戶承擔。這種服務的暫停或終止不被視為中國聯通違約。如果用戶因上述行為給中國聯通造成損害的,中國聯通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五、責任單位/用戶在簽訂本信息安全責任書前已充分了解了本信息安全責任書的內容,自愿簽訂并認真遵守。此責任書經用戶簽署后生效,并作為協議附件,一式兩份,由用戶和中國聯通各保留一份。
責任單位/用戶:(簽名或蓋公章)
責任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