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我縣農藥店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明確安全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全縣農藥店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事故控制指標
1.安全生產事故控制傷亡指標為零;
2.不發生泄漏、中毒等安全生產事故。
二、工作目標
1.依法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制,按照責任制的分解由店長與店員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對安全生產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3.農藥店負責人、安全管理員、安全員、售貨員必須持有安全資格證。
4.將單位兩名負責人的姓名和電話報安監局備案,當人員或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序及時向安監局備案。
5.無論是否開業每天應對倉庫、銷售柜臺等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應當熟悉要檢查的內容,具備安全隱患發現與處理能力。
6.每月應組織不少于1次的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對于查處的安全隱患能立即整改的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的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短時間內確有困難不能整改的應作出臨時的應對方案,并上報安監局。
7.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活動。做好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和農藥方面的知識培訓學習,并做好培訓記錄。
8.嚴禁違章操作,嚴禁銷售高毒、劇毒等國家禁止銷售的農藥;嚴禁將農藥批發給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零售店,否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罰款并吊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對農藥的進貨和銷售進行登記。
9.定期組織人員對企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每年組織1次的應急演練,演練前一周應當將演練腳本報安監局審核,審核通過后按照演練腳本進行演練,演練結束后將演練總結和演練照片報安監局。
10.按照安監局下發通知的要求積極開展“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和“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對活動要有方案、照片和總結,并按規定進行存檔。
11.不發生人員傷亡安全生產事故。不發生火災、觸電、泄露、中毒等安全生產事故,職責范圍內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12.要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安監局不得延報、漏報、隱瞞不報,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組織搶救、調查處理,對安全生產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并配合安監部門做好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13.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給職工購買足額的工傷保險,每年至少組織從業人員體檢一次,保證體檢率達到100%。
14. 做好新建、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管理工作,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審查,沒有經過審查批準的不得投入使用。
15.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經濟政策,所有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必須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1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期的單位必須認真按時完成安全評價和安全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
17.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行業標準。
吉木薩爾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企業: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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