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橋基路基開挖爆破作業周邊居民、相關施工人員、車船、建筑物、工程設備等的安全,杜絕爆破事故,爆破作業單位必須遵守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要根據作業面巖層的性質精確計算每次放炮的用炸藥量和確定爆破警戒范圍。同時要認真遵守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出入庫登記制度。要設專人看管炸藥、雷管,決不允許發生丟失、倒賣和私藏炸藥、雷管的事故。
在延水關黃河大橋東引道的開挖作業中因爆破作業單位的施工人員和當地居民住在距爆破作業點附近,所以工程管理單位要求爆破作業單位在距居民區15米以內采用膨脹劑法(俗名無聲炸藥);距居民區15米以外采用普通控制爆破法,但每排炮必須嚴格控制鉆孔(炮眼)深度(每孔不少于120cm)和用炸藥量(每孔裝藥量不超過100克)。要在確保人員、建筑物和附近的工程設備、車、船等安全的前提下求進度。如果因爆破作業單位作業管理控制不嚴導致人員(包括爆破作業單位的自有人員)、建筑物、工程設備、車、船、家用電器等傷亡、損壞,爆破作業單位須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全部損失費用。
工程管理單位代表簽字:
爆破作業單位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